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待遇?
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待遇?
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医疗期满解除或应注意事项:
①必须满足“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条件;
②提前30日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意向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④向员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 1、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书面通知样本见附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可以解除(无须提前通知)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可立即解除(无须通知)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企业。
各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确定。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到受理本人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公司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会保险公司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的《失业就业登录证》和相应的求职证明,同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无工作单位参保,劳动者可以找当地的参保代理机构参保。
想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若单位在职员的就职期间,已经给职员缴纳了一年以上的经济赔偿金的,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向指定的单位,提出希望受领事业保险金的请求。
总结: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待遇?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非本人意愿中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程序的功能是什么?
在案件审判中会有一些当事人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或认为审判有误,对于这样的情况可进行上诉要求二审来处理和解决。二审的实行是为了对一审结果做进一步审理,让当事人心服,更为保证法律的公正......
·给的加班工资按什么标准算
加班工资按什么标准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
·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如何确定
一、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如何确定?
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如何确定一、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如何确定?1、裁决书在送达的时候,不一定双方同一天送达。2、如果双方都没有起诉到法院。生效时间为自收到之日起第十六日。收件那天算第一天......
·90后男子因车祸烧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车祸烧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因车祸烧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
·刑拘直诉的案子要换押吗?
刑拘直诉的案子要换押吗?一、刑拘直诉的案子要换押吗?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刑拘直诉的案子是否需要进行换押,刑拘直诉是没有经过逮捕程序地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般来说,这些案件都是危害程......
·一、新劳动法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新劳动法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
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待遇?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