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业贿赂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达到法律认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商业贿赂行为会入罪。在具体量刑上面,因为犯罪主体不一样,那么涉及到的处罚就会不同。到底我国现在对商业贿赂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二、商业贿赂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触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是指行贿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所谓“数额巨大”是指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如果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商业贿赂罪属于经济犯罪,人身刑和财产刑并罚,所以一旦被控该罪,最好尽快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至于商业贿赂罪量刑标准,在《刑法》中有统一的规定,实际量刑处罚的时候,要区分一下主体身份,另外也要考虑到犯罪的数额、情节才行,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总结: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农村老人如何立遗嘱有效
      农村老人如何立遗嘱有效(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


·被征收人在不知情的情形下遭遇强拆,怎么维权?
      一、被征收人在不知情的情形下遭遇强拆,怎么维权?  1、及时保全证据,并拨打110报警。偷拆行为轻则构成民事侵权,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重则涉嫌触犯《刑法》,应承担故意毁坏......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哪些?一、第三人撤销权有哪些情形?关于善意第三人撤销权。《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


·多分遗产的情况主要是什么
      一、多分遗产的情况主要是什么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


·看守所
      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


·农村房屋改造及农村拆迁政策
      农村房屋改造及农村拆迁政策如今,为满足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全国各地不同程度的实行了农村拆迁政策。然而,由于农村拆迁矛盾的日益激烈,全国各地出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拆迁的纠纷。那么......


商业贿赂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