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厦门安置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厦门安置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安置房申请人、共同安置房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安置房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安置房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安置房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安置房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安置房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安置房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如何申请安置房
  
  1、申请登记
  
  安置房申请购买人首先带齐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安置房,到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安置房,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安置房将被视为无效。
  
  2、调查摸底
  
  街道办事处将核验安置房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
  
  3、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安置房购买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要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安置房购买申请人。
  
  4、辖区公示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安置房购买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并且在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安置房申请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由区房改办发放《购买???? 小区安置房申请审批表》,并且在安置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5、集中审核
  
  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
  
  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当地市房管局在《购买?????? 小区安置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 小区安置房准购证》。
  
  首先要满足申请购买者和共同安置的对象,同时是当地的居民,对于不满足此条件的,申请时不会通过的,当然若当地的相关机构还有其他的要求,民事主体也需要满足,同时需要提交证明满足这些条件的材料。
  
  
  
  
  
总结:厦门安置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安置房申请人、共同安置房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2、安置房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婚礼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礼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


·江苏省怎么提高鱼塘征收补偿的标准
      对于水域充沛的省份来说,鱼塘征收是地方政府征收工作的重点,那么,江苏省怎么提高鱼塘征收补偿的标准,因为经济水平的发展原有的补偿标准已经不适用现今的发展状况,所以对于这类问题必须进行......


·定制设备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需要注意什么
      一,定制设备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需要注意什么1、注意合理确定诉讼主体在原告资格方面,消费者以产品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原告资格不限于商品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产品的实际使用人、实际受害人均可......


·合同无效违约金约定也无效吗?
      合同无效违约金约定也无效吗?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


·单位非法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非法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保证合同应该怎么来写
      保证合同应该怎么来写一、保证合同应该怎么来写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称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


厦门安置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