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如何分工的?
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区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同一级别的不同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不同的分工,该种分工,也称人民法院对于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能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按照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复杂程度,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分工,确定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地域管辖,是按照当事人的住所地、诉讼标的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的关系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分工。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了法律规定应当由中级、高级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即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即案件的影响超出了基层人民法院的辖区,在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产生了影响。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两类,一是有关专利纠纷的案件,一是海事海商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总结: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如何处理大学生打群架?
我们您都知道,打架斗殴不仅扰乱社会秩序,也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甚至要中影响到生命,我国对于街头打架斗殴行为一直是严惩不贷,大学生是当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高层次的知识储备以......
·无主物公告时间是多久
无主物公告时间是多久?一、无主物的概念及范围界定民法上区分有主物和无主物的目的,在于无主物适用先占原则,有主物则不适用。无主物的本质属性是:对无主物的任何支配,均不得侵犯任何人权......
·假释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
一、假释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假释的司法解释的意思关于假释所作出的具体的法律方面的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执行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
·企业对外投资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企业对外投资需要股东会决议吗?企业对外投资一般是需要召开股东会的,公司对外投资既可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也可以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
·交强险最多赔多少钱 交强险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强险最多赔多少钱交强险赔偿项目有哪些一、交强险最多赔多少钱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险种,是每个车主必须购买的,它的费率是全国统一定价的。针对不同车型有不同的基础费率。它的赔偿也是全......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一、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可以提出异议。单位主体或劳动主体有问题,就是被告的单位、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相对应的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
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如何分工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