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长沙社保补缴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长沙社保补缴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长沙市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补缴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户籍还需提供
  
  1、医疗保险未参保证明(户籍地社保机构)
  
  3、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居住地居委会)
  
  4、就业证明(社区劳动保障中心)
  
  三、补缴流程
  
  单位办理—已经工作
  
  1、单位经办人到长沙市劳动保障局二楼政务服务大厅“异动申报”窗口打印断档补缴单
  
  2、个人持业务单据到指定银行缴费
  
  3、缴费后持银行回单到长沙市劳动保障局二楼打印收据。
  
  个人办理—暂无工作
  
  1、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劳动保障局二楼政务服务大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窗口打印业务单据
  
  2、到银行缴费
  
  3、缴费后持银行回单到长沙市劳动保障局二楼打印收据。
  
  在长沙工作的职员,在满足长沙社保补缴条件之后,才能提出补缴社保的请求,且一般来说,职员个人单独缴纳的流程比单位缴纳要更为复杂,故而若单位同意,就可以将相应的资金交给单位,让其替自己缴纳。对于这部分补缴的情形,可以享受正常缴纳的待遇。
  
  
总结:长沙社保补缴条件是如何规定的?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社会保险账户在长沙市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签买房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房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买房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合同中的内容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因此,就要求在实际签订买房合同的时候注意其中容易产生纠纷的事项,那到底当事人签买房合同......


·子女抚养的法律条文?
      子女抚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作为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可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而现实中,并不会因为父母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就可以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另外,不管是非婚生子女,还是婚生......


·大拇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虽然是由各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展开具体的工作的,但是现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标准都是公开透明的。这样一来也有利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也能通过我国公......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检察院审查批捕时间是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


·作商标侵权投诉的材料都有哪些
      作商标侵权投诉的材料都有哪些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


·工伤认定决定书丢了怎么办?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往往有些职工由于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缺乏相关经验等,一旦面临工伤事故就陷于迷茫状态,尤其是遇到资料丢失、证据不完整等一些特殊状况......


长沙社保补缴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