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河南省最新盗窃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对于盗窃罪的数额,虽然两高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对数额范围进行了规定,但同时也允许各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确定本地关于盗窃罪的数额标准。那其中河南省最新盗窃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河南省最新盗窃罪数额标准
  
  河南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河南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对河南省司法机关办理盗窃犯罪案件的数额认定标准作出规定。
  
  根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盗窃数额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数额4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前,我省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原标准分别为1000元、1.5万元、6 万元。
  
  二、盗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要如何判断盗窃罪的罪与非罪呢?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论处:
  
  (一)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二)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主动投案的;
  
  (四)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从河南省的相关规定中不难知道对盗窃罪数额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其中还是区分为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三种档次,不同的档次对应着不同的数额范围。要是各位在阅读了上文河南省最新盗窃罪数额标准之后,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对于盗窃罪的数额,虽然两高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对数额范围进行了规定,但同时也允许各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确定本地关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后十个月大的女儿属于谁
      离婚后十个月大的女儿属于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


·寻衅滋事与抢劫罪有哪些相同点
      关于寻衅滋事与抢劫罪,其实在某些地方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之所以《刑法》还要规定为两个不同的罪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二者之间也是存在一些不一样的地方。那究竟寻衅滋事与抢劫罪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被扣车多久能取回
      交通肇事逃逸被扣车多久能取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被扣车多久能取回对车子的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即一般的责任认定书出来,就能提车。交通处理程序(2008)第四十四条,检......


·河南省涉黄罪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河南省涉黄罪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


·夫妻离婚家产分配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离婚家产分配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共有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个人财产应当归于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一、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诉求书如何写关于房屋质量的诉求书尊敬有
      一、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诉求书如何写关于房屋质量的诉求书尊敬有关领导:我们是的业主,我们于年月份购买了该楼盘的预售房屋,但于接房时发现以下几个严重问题:1、2、3、4、(反映问题,例如......


河南省最新盗窃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