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营范围变更决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经营范围变更决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如果我们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活动后,发现我们经营的范围并不能够符合市场的需要,这个时候可能我们就想要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在开股东会时就需要作出经营范围变更协议书。但是你知道一个完整的经营范围变更决议书包括什么内容?下面的我们将为您仔细分析上述问题。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 年第 次 定期 / 临时 股东会
  
  会议通知时间: 年 月 日(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通知方式:书面通知 / 电话通知 / ……
  
  到会股东情况:应到股东 人、实到 人、弃权 人。
  
  会议主持人:(一般应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或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会议决议:
  
  一、同意变更公司名称,由 变更为 。
  
  二、同意变更公司住所,由 搬迁至 。
  
  三、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由 变更为 。(增加 /减少 经营项目)。
  
  四、同意延长营业期限,由 年 月 日延长至 年 月 日。
  
  五、同意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万元,即从 万元增加/减少至 万元;其中 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增加/减少 万元人民币, 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增加/减少 万元人民币,……;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为: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
  
  ……
  
  (注:若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在股东会决议中明确说明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并承诺全体股东对公司减资前的债务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同意 转让公司 % 的股权(人民币 万元)给 ;
  
  同意 转让公司 % 的股权(人民币 万元)给 ;
  
  ……; 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为: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
  
  ……
  
  七、同意免去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
  
  免去 监事职务;
  
  选举/委派/聘任 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职务;
  
  选举/委派/聘任 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同意解散原董事会,免去 、 董事职务;重新选举/委派/聘任 、 担任公司董事;同意解散原监事会,免去 、 监事职务;重新选举/委派/聘任 、 担任公司监事;确认 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
  
  八、因股东名称/姓名已由 更改为 ,同意相应更改股东名称/姓名。
  
  九、因股权转让后,同意变更公司类型,由 变更为 。
  
  十、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
  
  经讨论,对以上决议的表决结果为:
  
  1、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共 人,占 %表决权;
  
  2、弃权股东共 人,占 %表决权;
  
  3、持赞同意见的股东共 人,占 %表决权;通过上述决议符合《公司法》及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加盖公章)
  
  (出席会议的新、旧股东签名盖章)
  
  法人股东(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自然人股东(签字)
  
  若董事长/执行董事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应按公司章程或《公司法》的规定附上指定他人主持的委派书。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个完整的经营范围变更决议书应该包括股东会时间、出席股东人数以及具体的变更范围的说明。另外,公司在变更经营范围时,是需要到当地的注册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不然无法完成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但是每个地方的规定是不同的,而且需要的申请材料也是不同的。如果您还存在疑问的话
总结:经营范围变更决议书包括什么内容?如果我们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活动后,发现我们经营的范围并不能够符合市场的需要,这个时候可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还在试用期要交社保吗?
      还在试用期要交社保吗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


·抚养费纠纷当事人一定要出庭吗?
      一、抚养费纠纷当事人一定要出庭吗?必须出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


·互联网平台合作运营合同什么样的
      二十一世界是一个网络时代,传统企业不断转型,一些新兴产业也在不断地依靠互联网发展创新。各大企业不断依托互联网的行使对落后的部分转型升级,加大销售力度。运用互联网平台销售产品需要一......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都会拘留吗?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都会拘留吗?对于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进行拘留,但也不是一定会进行拘留,而且所处的拘留是行政拘留。《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一、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


经营范围变更决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