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上一方多少人算群众斗殴

  现实社会中,人们总是因为各种原因与他人产生矛盾,集结亲友或一人与他人斗殴,引发社会的不稳定。然而我们常说的聚众斗殴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参与人数 的,今天我们就带您认法律上如何判定一方多少人算群众斗殴也即聚众斗殴。
  一、一方多少人算群众斗殴
  三人成“众”,“聚众”就是“纠集三人以上的行为”,但对“三人”的理解恰是争议所在。如:聚众斗殴要求至少有双方互殴,是否要求互殴双方均达到三人以上?一方是三人以上,而另一方仅一或两人是否可以构成本罪?双方人数均未达到三人,但总数达到三人的,是否可以构成本罪?纠集者是否包括在人数内? 笔者认为,第一,聚众斗殴罪中的 “众”应该理解为斗殴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达到三人以上。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任何一方未达到三人以上就否认聚众斗殴的存在,有放纵犯罪的嫌疑,不利于打击此类犯罪。因此,达到三人以上的一方即可构成本罪。另一方因为缺少“聚众”的要件而不构成本罪;第二,如果双方均未达到三人以上,即使双方人数相加达到三人,也不能构成本罪,而只能认定为一般的斗殴行为,如果在斗殴中有其他犯罪发生,则可认定为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等。因为,至少一方聚众三人以上实施斗殴才能达到聚众斗殴罪所要求的侵害公共秩序的程度;第三,纠集者是否包括在“众”之内,取决于纠集者有无亲临现场指挥或参与斗殴,若有亲临现场则应计算在内,反之,则不包括在内。另外,虽然我国刑法只处罚聚众斗殴罪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不处罚一般参加者,但一般参加者仍应计算在聚众人数之内,成为量刑的重要因素。
  二、聚众斗殴的客体条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
  三、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综上所述,一方多少人算群众斗殴?只要双方的至少三人以上的斗殴才算群众斗殴,同时也对斗殴事件中的牵头人有明确的惩罚规定,所以,希望读者在生活中不要冲动,遵纪守法,也要规劝身边的人,不要成为帮凶。但是如果事情不幸已经发生,希望为自己争取最低惩罚,不妨咨询相关合法机构和律师,得到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总结:现实社会中,人们总是因为各种原因与他人产生矛盾,集结亲友或一人与他人斗殴,引发社会的不稳定。然而我们常说的聚众斗殴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参与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怎样提起交通事故调解申请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可能当事人是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的,但此时需要注意,虽然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但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才可以启动调解程序。那具体来说究竟该怎样提起交通......


·申请撤销婚姻要符合什么条件
      婚姻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法律关系,所以行使撤销权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那当事人申请撤销婚姻要符合什么条件?当然,除了要满足条件外,还有一定的撤销程序。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两......


·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合同转让在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但是转让合同的同时相对的像债权或者是债务也会同样进行转让,那么,为了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关于这......


·管制的刑期是多长时间?
      管制的刑期是多长时间?管制的刑期是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的时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


·监视居住能不能判缓刑?
      监视居住能不能判缓刑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所以,即使之前有被监视居住,在开庭审判的时候,能不能判处缓刑,这还是需要根......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
      受伤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有的受伤只是小伤在经过治疗之后就能痊愈,但是更多的时候受伤可对给受害者带来灾难性打击,对于很多工作者来说工作中受伤就会严重影响受害者的生活,工伤认定之后就......


法律上一方多少人算群众斗殴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