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可以并存吗?

  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可以并存吗?合同的解除虽然是基于违约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它和支付违约金不同,并不属于违约责任方式,仅仅是合同违约后的一种补救措施。那么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可以并存吗?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一、关于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有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其中单方解除必须有个前提,就是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有约定的或法定的解除权。其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无法实现的,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二、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而不再继续履行合同1、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继续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其中《合同法》107条就将强制履行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加以规定,只有合同继续履行才能实现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因此,双方就合同是否履行存在争议的,原则上应当继续履行。2、有两种例外情况,可以不予强制履行而解除合同(1)根据《合同法》93条,合同约定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如合同中有关解约定金的约定,当事人可以以承担定金处罚为代价解除合同。(2)根据《合同法》110条,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同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等情形的,可以不予继续履行。三、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1、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为依据,也只有在惩罚性违约金中,才存在惩罚违约行为与解除合同并存。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违约金计算方法,但如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约定违约金过高于造成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其中说明,当事人对违约金的处分权虽应受到尊重,但并非没有度,而是不能“过高”或“低于”,即违约金只是当事人对违约行为可能造成损失的事前预定,我国所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而不是惩罚性违约金。2、要想获得全部补偿性违约金必须以继续履行合同为前提。补偿性违约金包括了因违约行为而造成直接损失及可得性利益损失,可得性利益只有在合同履行完毕时才能产生。3、解除合同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中表明,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一种包括返还不当得利和赔偿损失在内的民事责任,损失也仅仅是指直接损失并不包括可得性利益损失。即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包括支付违约金在内的违约责任。以上内容是我们整理得出的关于“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可以并存吗”的问题的相关知识,不难看出,解除合同与违约金的并存情况,取决于违约金的类型,如果是补偿性违约金,则需要以履行合同为前提,不过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还是要依照个例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总结: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可以并存吗?合同的解除虽然是基于违约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它和支付违约金不同,并不属于违约责任方式,仅仅是合同违约后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在山东买房子注意什么(一)在山东省买房的条件是什么?
      一、在山东买房子注意什么(一)在山东省买房的条件是什么?1、如果外地户口在山东省购房是需要提供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其实在山东省当地就业或工作满1年,也缴纳社保证明是体现在山东省社保或......


·醉驾公安到检察院要多久
      醉驾公安到检察院要多久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经济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对于行为人的醉酒驾驶行为,如果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


·一、司机醉驾冲卡逃跑后抓住会怎么处罚?
      一、司机醉驾冲卡逃跑后抓住会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不构成犯罪......


·故意伤害罪致轻伤怎么判
      故意伤害罪致轻伤怎么判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一、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模板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中国公司,住所地:负责人:职务。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事实与理......


·公司注册需要时间需要多久
      公司注册需要时间需要多久申请注册公司是每个创业者创业的第一步,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按照公司注册登记法律规定的流程,向有关的部门逐项逐项的申请注册登记,需要不少的时间。那么公司注册需要......


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可以并存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