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3.3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3.4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三、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四、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注意
  
  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五、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六、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
  
  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由上述内容可知,醉驾151即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51,远远大于80毫克/100毫升,属于严重醉驾,因此构成危险驾驶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总之,酒驾是万万不行的,必须引起重视。无论喝酒多还是少,最好是要开车就不要喝酒,喝酒后可以找代驾或者选择打车,这样才是安全稳妥的处理方式。
  
  
总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3.3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3.4醉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定位修改能过网贷吗,申请网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很多网络贷款平台由于自身的审核机制较为欠缺,而且很多网络贷款平台的借贷条件是非常简单的,所以为了防止存在贷款者逃单的情况,部分贷款平台会要求贷款者将手机定位打开。那么定位修改能过网......


·离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环节有哪些
      离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环节有哪些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


·诈骗50万元能判多少年还款
      诈骗50万元,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按照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劳动关系跟保险缴纳内容
      劳动关系跟保险缴纳内容必须缴纳,因为这是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


·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行?
      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行?我们相信您应该都听说过房改房,房改房其实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已购公房。很多人在购买了房改房之后却有了想把房改房变更为商品房的想法,但是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


·典当管理办法司法解释有哪些?
      典当管理办法司法解释有哪些?有的人手头紧,急需钱款使用,如果留有商品,那么可以进行典当。寻找典当行要擦亮眼睛,不要遇上骗子,否则会导致钱货两空。典当管理法则对合格的典当行有相应说......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