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驾掉包骗保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驾掉包骗保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涉嫌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即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因此,如果酒驾后骗保,骗保金额达到1万元,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二、醉驾不承认开车让别人顶包的后果是什么?
  
  1、顶包者根据被顶包者的酒驾程度,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如一般的酒后驾驶,顶包者面临行政拘留、罚款及扣留驾驶证的处罚;如果被顶包者已经达到醉驾的标准,顶包者则涉嫌包庇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保险条款中明确酒驾发生的事故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如果侥幸理赔成功,被保险公司发现并报警的话,当事人会以“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根据诈骗数额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人将可能被处以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犯禁、没收财产等刑罚。”“顶包”者可是为诈骗的共犯,事情形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顶包”者可是为诈骗的共犯,事情形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顶包”行为不仅有违社会公德,而且妨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件调查和司法公正。公安部门对“顶包”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移交治安部门处理。对情节严重的“顶包”行为,将对交通肇事当事人以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顶包者以包庇罪定罪量刑。酒驾顶包,你根本帮不了别人,反而会害了自己。
  
  三、醉驾伤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驾将人撞伤涉嫌交通肇事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最后处罚的时候法院很有可能会数罪并罚。首先说醉驾调包肯定这两个人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人可能也是脑子短路了所以才会答应当事人顶替醉驾的这种罪名,然后等到查明了骗保行为以后,如果构成了保险诈骗罪,醉驾调包而且骗保这属于情节非常严重的了,绝对要从重处罚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醉驾掉包骗保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涉嫌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即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有那些?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有那些?一、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无偿性。2,单务性。3,转移赠......


·农村土地使用20年后的归属是谁?
      农村土地使用20年后的归属是谁?一块土地无论耕种几年后,如果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未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


·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一、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一、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发短信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


·食品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但事实上拆迁方提出多......


·汽车交强险如何计算?
      汽车交强险如何计算?按照规定,汽车只有缴纳了交强险才能上路。关于交强险的保费每一年又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些司机朋友不太清楚。那么汽车交强险如何计算?交强险的费用和什么相关联?我们整理......


醉驾掉包骗保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