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就业机会的不断增加,就业更加自由化,人们为了更好的生活,提高自己的收入,会选择很多职业,通常我们在就业时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当我们跳槽时,如果自离多久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所谓的“自离”,应该是指劳动者单方面主动离职,从用人单位同意之日起即解除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至于劳动者“自离”多久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规定该项期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决定。
  劳动者自动离职多长时间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中和行政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以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制度为准(这个制度必须按法定程序制定)。一般无故旷工三日以上可以视为自离了,也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自离了,一般在自离之日起就解除了劳动合同的。  
  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综上所述,在针对自离多久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上,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章程规定来判断,如果自离违反了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能还需承担责任。如果针对自离仍存在问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向律师寻求帮助。
  
  
  
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就业机会的不断增加,就业更加自由化,人们为了更好的生活,提高自己的收入,会选择很多职业,通常我们在就业时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酒驾2023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酒驾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通过目测和测酒仪两种方式执行,在司机承认喝酒或测酒仪显示司机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时,就可以认定为酒后驾车,但是没有区别饮酒......


·无证驾驶是不是必须拘留
      无证驾驶必须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


·增加注册资本流程章程修正案由谁签字
      增加注册资本流程章程修正案由谁签字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


·女方起诉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取证?
      女方起诉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需要从哪些方面取证?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


·根据刑法9虚假诉讼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刑法9虚假诉讼的行为有哪些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成为劳务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吗?
      成为劳务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吗?劳务公司是不同于传统企业,售卖原料或商品,而是招募劳动力,并把这些劳动力派遣出去,从而从中获取劳动力差价的企业。那么,成为劳务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随着社会的发展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