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结婚登记条件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希望能对网友有一定的帮助。也希望天下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也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嫁给自己最爱的人嫁给爱情。因为婚姻是一种责任一种你需要去认真对待的事情,如果你还没准备好就不要仓促的决定,以免造成悲剧。
  
  
总结: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共同遗嘱具有哪些特征?
      共同遗嘱具有哪些特征1.共同遗嘱是两人以上共同所为的法律行为。通常共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并且为同一目的而订立共同遗嘱,如养父母将他们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遗留给他们的养女;又如,夫妻......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由什么决定?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由什么决定?宁夏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事故责任方除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外,应当赔偿受害人残疾赔偿......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依据是什么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依据是什么?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依据是《民诉意见》,第18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


·民法典第1071条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的法律,无论该子女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其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我国法律也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以及其父母的义务做了规定,以保证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可以......


·逃避商检罪既遂的量刑是怎样的?
      逃避商检罪既遂的量刑是怎样的?逃避商检罪既遂的量刑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


·交房其实也就是实际由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转移房屋的占有。但因
      交房其实也就是实际由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转移房屋的占有。但因为房屋不是货币,在占有的情况下不能等同于所有,因此之后还需要办理了房产证才能取得所有权。而交付房屋的时候,房屋的类型不同......


结婚登记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