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职期间

  在职期间
  
  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离职后
  
  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劳动关系终止后,工伤后续治疗费用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法律界人士现存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后续治疗费。
  
  第二种意见认为,后续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种意见认为,工伤职工后续治疗费用的承担以超出医疗补助部分为限,如果工伤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足以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应由用人单位就超出医疗补助金范围的部分予以承担。
  
  我们倾向于第三种意见,治疗工伤是劳动者恢复身体健康和延续劳动能力的必经过程,劳动者不应为此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报销资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2、工伤治疗原始病历;3、工伤认定结论;4、其它资料。
  
  【注】:具体报销资料依据本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报销流程:
  
  方式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
  
  方式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注】: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报销比例:符合工伤保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报销比例100%。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用问题报销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职工任职期间如有购买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医疗补助将共同提供工伤后续的治疗费用,劳动者不应为治疗工伤承担任何经济费用。
  
  
总结:在职期间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法人代表和监视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人代表和监视有什么区别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对外不能代表公司。而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


·刑法中绝对告诉才处理是什么意思
      刑法中绝对告诉才处理是什么意思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


·起诉过了没有离婚有对象算重婚吗
      起诉过了没有离婚有对象算重婚吗?对方有对象也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最高额抵押他项权登记有哪些
      最高额抵押他项权登记有哪些特别之处?在现代社会,有很多人在创业过程中会出现资金一时周转困难的情况,为了解决这种问题,可以用房屋或者一些具有一定抵押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来换取所需要的资金......


·一、离婚后负债是共同承担吗?
      一、离婚后负债是共同承担吗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


·民间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民间借条和欠条是生活中经常见到的条据,虽然差别仅为一字之差但是其含义却大不相同,所谓借条,是出借的人为证明其所借出之物或者钱款的证明之条据,是来表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借用或者借款的......


在职期间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