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吗?

  侵犯财产罪就是犯罪分子用某种不正当的手段去夺取公私财物的一种不正当的犯罪行为。侵犯财产罪也分为很多种类型,种类也比较多。而且在刑法中对于辨别有的侵犯财产罪还没有一个完全统一正确的标准。现在,我们就要给您讲讲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吗?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财产罪所侵犯的,是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财产的所有权,所谓公共财产,根据《刑法》第91条的规定,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因为这些财产一旦受到损失,负有管理、使用或者运输责任的国家或者集体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根据《刑法》第92条的规定,是指:①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②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③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④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侵犯财产罪的具体犯罪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电力、煤气、天然气等,还包括货币和其他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如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储蓄存折、已签发的支票、汇款单、信用卡、车票、车船票、机票、邮票、包裹邮单、货物托运单、提单等。根据《刑法》第265条的规定,通信线路、电信码号、电信设备、设施等,也可以成为某些侵犯财产罪的对象。侵犯财产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1)以各种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行为。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此类犯罪的特点是行为人一般不改变公私财物的使用价值,而是非法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其行为方式因各种罪的不同特点而各不相同。(2)非法挪用公私财产的行为。包括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此类犯罪的特点是侵犯了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其挪用的目的不是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归已有,而只是暂时占用财物、使用财物,准备以后归还。(3)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上述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除抢劫罪等少数罪以外,一般都以侵犯财产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如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侵占罪等,均以“数额较大”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哄抢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以“情节严重”为必备要件;还有一些犯罪,属于行为犯,一经实施即可构成犯罪,无数额或情节上的要求。如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侵犯财产罪的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本类罪的犯罪主体,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抢劫罪的主体;少数犯罪为特殊主体,如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主体是掌握特定款物的财会人员及批准挪用的有关负责人员。单位不能成为侵犯财产罪这一章中的主体。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其故意的内容,除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具有毁坏财物的目的以外,其他大部分犯罪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根据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侵犯财产罪一章的犯罪可作如下分类:
  ?暴力、胁迫、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聚众哄抢罪;盗窃、诈骗型犯罪,包括盗窃罪,诈骗罪;侵占、挪用型犯罪,包括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毁坏、破坏性犯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除了诈骗,还有什么抢劫,盗窃等统统属于侵犯财产罪。根据形式不同,还作出了很多分类。如果您还有更想清楚了解的,可以在本站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总结:侵犯财产罪就是犯罪分子用某种不正当的手段去夺取公私财物的一种不正当的犯罪行为。侵犯财产罪也分为很多种类型,种类也比较多。而且在刑法中对于辨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作十年以上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作十年以上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工作十年以上辞退赔偿标准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不能说话的老人如何立遗嘱
      不能说话的老人如何立遗嘱?不能说话的老人可以自己写遗嘱,订立遗嘱的方式是很多的,通常由以下几种: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违法解除合同是可以恢复劳动关系的,也可以继续要求公司赔偿,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何,收集......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


·保释金会退还吗?
      保释金会退还吗?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法律规定,事后该费用是会退还的。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


·拾获他人遗失物不归还违法吗?
      拾获他人遗失物不归还违法吗?《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