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业秘密的界定

  商业秘密的界定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权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单位,或者是个人。
  
  2、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认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有关信息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
  
  (1)、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2)、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3)、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4)、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5)、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6)、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
  
  3、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应当认定采取了“保密措施”。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的,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1)、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
  
  (2)、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
  
  (3)、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
  
  (4)、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5)、签订保密协议;
  
  (6)、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7)、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5、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之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的,不予支持。
  
  6、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
  
  7、客户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市场交易,该职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但职工与原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1、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2、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界定
  
  1、侵权行为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此为实践中律师的辩护要点。
  
  2、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失是否严重,如果损失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以上就是“侵犯商业秘密罪50万元以上,是否立案追诉?”的具体回答以及一些相关法律问题的延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因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界定标准严格,相关标准液比较专业,如果您在生活中确实遇到此类问题,我们建议先行咨询律师进行沟通。
  
  
总结:商业秘密的界定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权的主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迟延履行利息有哪些计算方式
      在实践中,个人之间借款有时也许不会约定借款利息,但一般会约定还款期限,可往往在还款期限到来时,会出现债权人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及时还款的情况,这时债权人是可以向其索要延期履行利息的。那......


·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
      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当人们急需用前钱时,而银行的超长等待时间以及超级复杂的办理手续让你无法等待下去,甚至连贷款公司都无法在短时间内满足你的需要时,高利贷似乎是一个非走不可的途径了。......


·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票据权利包含对票据的权利(即对该票据本身的所有权)和票据上的权利(即对票据记载内容所享有的权利)两方面的权利。《票据法》对票据返还请求权末作明确的规定,而在第12条规定了以欺诈、偷......


·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认定的
      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第二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


·有期徒刑拘役并罚该怎么处理
      在犯有数罪的情况下,自然需要分别对每个罪名作出处罚,然后在进行并罚。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出现有期徒刑拘役并罚的情况。那现实中要是法官判处罪犯有期徒刑拘役并罚的话,此时具体应该怎么来处理......


商业秘密的界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