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执子之手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固然是人们对于婚姻生活的美好期盼,可是生活当中就是偏偏有很多事情都是天不遂人愿的,人们抱着无奈和可惜的态度除了接受以外也没有办法改变。因爱而结合的婚姻到最后甚至双方也可能会反目成仇,决定通过司法途径离婚的话必然要知道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您也可以看得出来,在这三个最重要的过程当中,尤其是原告方只要诉状没有问题的话,那么后续的整个流程只需要配合庭审即可。虽然说起诉离婚的流程看起来非常的简单,但真正到了开庭审理的过程有的时候也不像您想的那么顺利。
  
  
总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固然是人们对于婚姻生活的美好期盼,可是生活当中就是偏偏有很多事情都是天不遂人愿的,人们抱着无奈和可惜的态度除了接受以外也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未婚生育要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未婚生育要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


·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吗一、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吗?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债权债务协议书甲方:电话:住址: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丁方:电话:住址: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


·附随义务属于给付义务吗?
      附随义务属于给付义务吗?附随义务不属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主要有三点:(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之关系的类型。附随义务是随着债之关系的发展,于个别情况要求当事人......


·当事人扒窃750元的电话会被判刑多久
      一,当事人扒窃750元的电话会被判刑多久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涉嫌构成婚姻诈骗能判几年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


执子之手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