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托收承付结算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在现实的生活中,异地购买物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支付的种类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进行的,有现金支付,支票支付,网上支付等等。我们今天为你介绍一种托收承付的支付方式,那托收承付结算适用范围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你一一解答,方便您了解。
  
  简介
  
  托收承付结算又称“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适用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该结算办法的最大特点是其适用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制:
  
  结算起点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千元。
  
  适用范围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是:
  
  (1)使用该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或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适用条件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托收承付,除符合以上2个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誉。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若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我们可以看出要使用这种方式进行支付的主体必须是国有企业或供销合作社、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这几种企业才适用于这种支付。另外还要在支付前双方填写托收承兑支付合同才能顺利地进行,这里您要特别注意。
  
  
  
  
总结:在现实的生活中,异地购买物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支付的种类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进行的,有现金支付,支票支付,网上支付等等。我们今天为你介绍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携带凶器扒窃如何判刑?
      携带凶器扒窃如何判刑?一、携带凶器扒窃如何判刑?若查明携带的器具确实不是为实施盗窃而携带,则更不应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若在盗窃中,将携带的凶器向被害人加以显示或为窝藏赃物、抗拒抓......


·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
      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现如今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买卖房产的交易越来越多了,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人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不想办理土地使用证了,担心办理的各项手续费用白交了,其......


·遗嘱能够附义务吗,遗嘱是否能附义务
      现实中,大多数的人是将遗嘱当作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来对待。认为既然合同都可以附义务,那么公民所立的遗嘱能够附义务吗?而要是继承人拿出的是遗嘱复印件,那么这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一......


·证券自营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哪三个标准?
      证券自营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哪三个标准?一、证券自营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哪三个标准?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三个标准:分别是:5000万元、1亿元、5亿元。具......


·广西玉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广西玉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什么意思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公司法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这是股份制公司的特点,在人事和财务上的话语权。公司虽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但不能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


托收承付结算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