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们生活的社会大环境下,为了生存为了赚钱养活家,我们通常会想到做一切正规的非违规的工作。就比如说,我们没有特别擅长的技能,同时也没有找到正经的合适工作,可以选择做个小买卖。如果市场良好,会可能发展成为一个大型的公司。进而就会涉及到很多财务问题。那么,我们在此就为您解答一个问题: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是什么?
  与托收承付的主要区别如下:
  (1)适用的范围不同:办理托收承付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而的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范围较广,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各种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只适用于异地的款项结算,并且办理计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而同城、异地均可以办理,而且适用各种款项的结算,即适用于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也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凭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2)办理的程序不同:相对来说,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比托收承付要简便些。下,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核对结算单证或验货后再向银行承付款项。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是先由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办理委托收款的手续,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经审查无误后再向收款人办理付款的行为,这里付款人的应该经付款人授权后才能付款,付款人授权时应该填写同城或者异地委托收款授权书,写明银行帐号和与收款人的合同号,并且加盖单位的公章。(3)结算方式不同:在两种结算方式中,银行的作用也不一样。采用委托收款方式,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付款方无款支付,只要退回单证就行;拒付,银行不审查理由。而采用托收承付,银行还行使行政仲裁职能,要审查拒付方的拒付理由。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解答的有关“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是什么”的具体情况。当我们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公司之后,公司的正常运营自然会涉及财务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理所当然的就是我们自己需要经营的事情了。那么,我们个人认为了解以上的关于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区别也是很有必要的。
  
  
  
总结:在我们生活的社会大环境下,为了生存为了赚钱养活家,我们通常会想到做一切正规的非违规的工作。就比如说,我们没有特别擅长的技能,同时也没有找到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国际货物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国际货物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国际货物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是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来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


·见证人没有签名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见证人没有签名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如果代书遗嘱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遗嘱除了被继承人的签名,一般还需要见证人......


·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一、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一、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一般情况下是十级伤残的,但是具体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


·对笔迹鉴定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对笔迹鉴定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对笔迹鉴定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抄请重......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一、撤销权的概念1、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


·工作期间外出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期间外出受伤算不算工伤?算的,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规定,因工外......


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