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主体为单位犯罪是双罚制吗

  犯罪分为个人犯罪、单位犯罪、团体犯罪等,单位犯罪通常是以公司、企业等为主体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因为单位犯罪不止涉及一个人,其牵涉人员范围较广,所以国家法律有特殊的处罚方式,单位犯罪是双罚制吗?答案是肯定的。
  
  
  97年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大多情况下实行双罚制。
  
  一、对单位的处罚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就一个刑种即罚金。有的国家对单位犯罪刑罚的规定并不仅有罚金一种。如《法国刑法典》关于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规定得十分具体全面。对单位判处的刑罚除罚金刑以外,还规定了解散、禁止从事职业活动或社会活动、逐出公共市场、禁止向公众募款、禁止签发支票、没收用于犯罪和犯罪产生的财产、公告或传播宣告的判决等10种刑罚方法。
  
  我国刑法对单位判处的罚金,采取的是无限额罚金制。为何未规定罚金数额,主要考虑单位犯罪的规模、危害程度、涉案金额等情况比较复杂,单位承担责任的能力各不相同。
  
  二、对单位成员的处罚
  
  在双罚制中,刑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既包括罚金也包括自由刑,主要是自由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自由刑的轻重有两种情况:
  
  (1)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的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213条至第219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虽如此,司法实践中考虑到这些人员为了团体利益的动机,加之单位犯罪往往具有多人共同决定、共同实施、责任分散的特点,追究刑事责任时,一般轻于个人犯同种罪的量刑标准;
  
  (2)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例如,根据刑法第383条、第386条的规定,个人犯受贿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但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犯受贿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最高刑是5年有期徒刑。
  
  关于对单位成员的处罚,《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
  
  三、单位犯罪、双罚制的概念
  
  1、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2、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是指单位犯罪中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所以我们了解到,单位犯罪是双罚制吗?是的。单位犯罪通常是双罚制,即除了对整个单位主体进行判处罚金以外,还要对公司或企业的管理人员或管理阶层进行处罚,说明管理人员没有做到其本职工作才导致犯罪的发生,理应进行处罚。
  
  
  
总结:犯罪分为个人犯罪、单位犯罪、团体犯罪等,单位犯罪通常是以公司、企业等为主体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因为单位犯罪不止涉及一个人,其牵涉人员范围较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职后个人如何交社保?
      离职后个人如何交社保?可以将社会保险转入户口所在城市以个人身份续保。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彩照2......


·诽谤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诽谤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已经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就是指已年满16周岁的正常自然人。2、主观具有故意,就是你明明知道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


·职务辩护技巧主要有哪些
      职务辩护技巧主要有哪些?一、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权衡无罪辩护与罪轻辩护之间的策略关系,以损害最小化为原则整合辩护律师与被告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刑事辩护业务中的具体案件,首先需要确定的策略问......


·如何应对立案前转移财产
      如何应对立案前转移财产一、如何应对立案前转移财产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


·长期股权投资的好处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的好处是什么?我们都知道,股权是一家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大小叫做股权,股权越大,证明你的股份越多,股份是可以拿去投资的。相信很多经常玩股的市民就会知道。国家对于股权投资这......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哪一方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哪一方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主体为单位犯罪是双罚制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