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移送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很多民事案件中可能会涉及到刑事案件,特别是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时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针对民事诉讼中的刑事案件,最高法专门出具相关司法解释,且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也有相关法律规定。下面本站我们将为您介绍。
  
  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移送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涉嫌犯罪的案件事实可能会对案件最终处理结果产生极大影响,为避免刑事判决与民事判决的矛盾,应中止审理案件。”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公民合法财产才可以作为股份进行投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控告或举报,人民法院有义务将相关材料移送人民检察院。若相关材料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给予立案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民事案件的审理则要中止。
  
  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刑事案件,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
  
  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
  
  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综上所述,从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案件是自诉案件,构成的刑事犯罪不影响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民事案件,但如果构成的刑事案件较为严重,应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或检察院,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
  
  
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很多民事案件中可能会涉及到刑事案件,特别是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时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针对民事诉讼中的刑事案件,最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刑诉法第9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接到群众报案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局会立案,并派出办案人员侦办案件。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逮捕后,犯罪嫌疑人会被看押在看守所。在我国《刑诉法》中,用了一个小节对逮捕进行了规定,其中......


·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
      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一、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家庭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承包经营户,而非家庭成员......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


·一、个体工商户遇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举证?
      一、个体工商户遇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举证?个体工商户遇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一、出租人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镇江 黑人 交强险赔偿法律条文如何规定?
      镇江黑人交强险赔偿法律条文如何规定?很多车主在购买新车之后,都需要缴纳交强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征收的税种。如果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那么,镇江黑人交强......


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移送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