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肇事刑事被告人认罪陈述词范本是什么?

  交通肇事属于较常见的交通事故,在现实的生活中您还是小心驾驶才是。一般交通肇事事故涉及到被害人伤亡,所以属于刑事案件来受理。法院在宣判前也会让被告人做最后的认罪陈述词,那下面我们就交通肇事刑事被告人认罪陈述词范本和相关的法律依据为您详细解答。
  交通肇事刑事被告认罪陈述词范本:
  最后陈述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被害人家属:你们好!今天,我对自己所犯的罪行非常悔恨,内疚,对被害人的死亡表示哀悼,并向家人们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不起”对于当天事发时,我一直都没有离开现场,通过朋友打电话报案,我在事发现场救人,并将被害人送到医院,我也是提前预垫付医疗费,积极抢救被害人,并且安排我的家人一直陪护着,我希望能用一切方法挽救被害人。可是没办法,后来人去世以后,我也积极提前就垫付了丧葬费,为能抚慰家属心灵,我个人认为我这是属于自首的情节。再有就是,今天虽然被害人家属并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我也愿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积极主动的竭尽全力、尽我所能,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但是,我是一个农民,三个孩子,家庭也比较困难,我可能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我希望被害人家属能理解,我愿意分期支付赔偿给被害人家属,也请求审判长能安排庭外调解,我一定会积极主动赔偿,以换的家属们的原谅,谢谢。最后,请求法院给我一个机会,念在我初犯,并自首且主动赔偿损失的情况,能对我从轻减轻处罚,给我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谢谢审判长!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但也可以放弃。在该权利的性质上实际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该权利的行使主要是在刑事审判的最后阶段,在刑事判决以前由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法庭上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最后陈述的内容不受限制,也没有具体的规定范围,主要是让刑事案件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罪行做最后的意见表达,为自己所被指控罪行进行认罪或替自己做无罪,罪轻或减轻罪责方面的表达以及辩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的人性化和被告人的权益的一种彰显。我们也在这里奉劝您不要违法犯罪,因为即使有悔过之意,对一些事实性的刑事犯罪还是不影响判决结果的。
  
  
  
总结:交通肇事属于较常见的交通事故,在现实的生活中您还是小心驾驶才是。一般交通肇事事故涉及到被害人伤亡,所以属于刑事案件来受理。法院在宣判前也会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的应对 现在的互联网发展越来越快,使得很多
      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的应对现在的互联网发展越来越快,使得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行为,大多数不法分子会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获取更多利益。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真的遭遇到了网络诈骗电......


·夫妻的共同财产都包括哪些
      夫妻的共同财产都包括哪些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


·商标侵权诉讼时效有多长,如何计算赔偿
      商标侵权诉讼时效有多长,如何计算赔偿一、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


·公司疫情期间工资减半正常吗
      公司疫情期间工资减半正常吗?疫情期间工资减半也是正常的,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


·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一般为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出情况,报......


·行受贿罪怎么理解,是否是同一个意思
      当我们为了自身的一些目的,给予他人钱财,可能会涉嫌行贿罪,而接受钱财的人则会涉嫌受贿罪,这两个罪名是相辅相成的,只不过很多人无法将这两个罪名进行区分,总是将其统一称之为行受贿罪,这......


交通肇事刑事被告人认罪陈述词范本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