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这酒驾驶在我国

  这酒驾驶在我国,通常情况下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因为对于醉酒驾驶的人来说,他们通常情况下。头脑都不是特别的清晰,因此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会发生一些意外。当然,我国对于醉酒驾驶是具有一定的处理办法,很多人想了解一下。醉驾无事故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醉驾无事故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对危险驾驶罪量刑作出了调整,其中规定的八种常见犯罪量刑就包括了危险驾驶罪,在第一条的第三款中明确规定了,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而言,如果此时的情节显著轻微并且危害也不大的话,那么就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话,则也是可以免予驾驶人员的刑事处罚。换
  
  从这个量刑规定来看,其实现在对于醉驾的行为已经不能一律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了,而即使认定构成犯罪,也是有可能对罪犯免于刑事处罚的。
  
  1、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综合考虑醉驾情节是否轻微或者显著轻微:
  
  (1)客观方面,包括:醉驾的时空环境,要是在深夜或凌晨人稀车少的时段或者偏僻路段驾驶的,醉驾持续的时间和行驶的距离较短的;醉酒的程度,如刚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的。
  
  (2)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的态度,如主动停止醉驾或者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犯罪的动机或对醉驾行为本身的认识,如为救治他人而醉驾尚不构成紧急避险的,误以为休息数小时或者隔夜之后会醒酒而导致醉驾的等等。
  
  2、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交通事故。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醉酒驾驶,如果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话,那么最高的刑期可能会被判处六个月的拘役。当然,如果醉酒驾驶存在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的话,那么他的处罚规定是另外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这酒驾驶在我国,通常情况下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因为对于醉酒驾驶的人来说,他们通常情况下。头脑都不是特别的清晰,因此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会发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如果在淘宝买钢珠犯法?
      如果在淘宝买钢珠犯法?1、可以肯定地说,在淘宝店单纯购买钢珠是不违法的,但如果连同钢珠枪等一齐购买,则涉嫌违法,轻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携带也违法,依法也要给予治安......


·信用卡逾期起诉是在户籍地起诉吗
      信用卡逾期起诉一般不在户籍地起诉,而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


·员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
      员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一、员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


·怎样防范网络诈骗才是对的
      怎样防范网络诈骗才是对的互联网产业越来越发达,因此网络诈骗也是越来越多,并且手段越来越高明,因此就需要您平时的时候注意防范网络诈骗,那么怎样防范网络诈骗,如果遇到网络诈骗又该如何进......


·出的拍摄版权和发行权有什么区别?
      出的拍摄版权和发行权有什么区别?一、出的拍摄版权和发行权有什么区别?发行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财产权利。出版权是合同约定的。发行权与出版权简介:1、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


·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一直以来是您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也是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话题。那么。您对于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的相关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


这酒驾驶在我国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