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肥土地拍卖流程

  合肥土地拍卖流程
  
  合肥土地拍卖的流程是什么,在进行土地拍卖的过程中,我们要对其拍卖的流程进行了解,才有助于我们在拍卖过程中,各个环环相扣的项目得以继续下去,下面网的我们对合肥土地拍卖的流程进行了整理。
  
  一、土地拍卖流程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二、主体
  
  
  1. 出让人
  
  2. 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和竞买保证金。
  
  三、 拍卖出让程序
  
  (一) 在拍卖前20天发布拍卖出让公告,将拍卖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叫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合肥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公布;
  
  (二) 接受咨询,发售拍卖出让文件;
  
  (三) 受理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和竞买保证金;
  
  (四) 审查竞买资格;
  
  (五) 举行拍卖会;
  
  (六) 在拍卖会上公开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 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 签订《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 拍卖会程序和确定竞得人
  
  (一) 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 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 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四) 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五) 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 主持人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七) 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 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为竞得人。
  
  五、 注意事项
  
  (一) 主持人在拍卖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二) 竞得人应按期与出让人签订《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六、 拍卖终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拍卖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一)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底价的。
  
  (二) 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起叫价,没有竞买人举牌应价或报价的。
  
  以上是合肥土地拍卖的流程,主要包括四个大的方面,即拍卖出让程序和拍卖会程序和确认竞得人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和一些拍卖终止的情形,其中要知道一般来说拍卖都会提前20天通知,最好再通知后立刻准备参加拍卖。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遇到困难,可以咨询十堰律师,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总结:合肥土地拍卖流程合肥土地拍卖的流程是什么,在进行土地拍卖的过程中,我们要对其拍卖的流程进行了解,才有助于我们在拍卖过程中,各个环环相扣的项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怎么处罚信用卡诈骗罪
      很多涉及到侵犯财产的犯罪中,其实在定罪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都是对具体数额的规定,实践中犯罪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立案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犯罪。那您知道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吗......


·一、精神病人立遗嘱公证有效吗?
      一、精神病人立遗嘱公证有效吗?无效,因为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而对于无效的遗嘱公证处不会进行公证。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四......


·丈夫死了赔偿金的分配情况是怎样的?
      丈夫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甚至是死亡,相关的用人单位会进行相应的经济金赔偿,来保障公司受伤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受伤的劳动者也应在用人单位不予理会的情况下进行追讨,那么丈夫死了赔偿金......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刑多长时间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刑多长时间《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现行刑法对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


·哪些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哪些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哪些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自愿的;3、已有配......


合肥土地拍卖流程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