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父母在生活当中遭遇到人生重大变故的情况下

  父母在生活当中遭遇到人生重大变故的情况下,所有的决定无不是在为孩子的一生做重要的打算。其实大人有的时候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给孩子呈现出一个破碎的家庭,所以双方在没有感情甚至是离婚的情况下,宁愿来共同抚养孩子。那么这种离婚共同抚养权是否受到我国法律的支持呢?
  在我国离婚共同抚养权是否可以?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抚养子女的做法,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采纳,但目前并无法律法规等明文规定。抚养权的确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但如果这是双方共同决定的话人民法院也会采纳的。可实际上离婚但是共同抚养孩子的这种做法的实际操作是有很多问题的,离婚以后双方可能将来还会有属于个人的感情生活,既然离婚了有可能两个人就分别处于两个不同的城市了,所以所谓的共同抚养权对孩子来说也不一定就是好的选择。
  
  
  
总结:父母在生活当中遭遇到人生重大变故的情况下,所有的决定无不是在为孩子的一生做重要的打算。其实大人有的时候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给孩子呈现出一个破碎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嫖娼算是出轨吗 嫖娼属于犯罪吗?
      对于嫖娼行为,其实很多时候都是男性进行的,而女性往往都是进行的卖淫活动。如果是有配偶的男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外有嫖娼行为的话,此时是否可以认定为出轨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是存在疑惑......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专......


·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一、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依应征税款,致使国家......


·企业融资转让方式包括哪些?
      在现代社会,我们国家对于企业融资这个方面的关注程度是比较高的,因为确实在实际生活当中,很多的小型企业进行融资都是比较困难的,这些元素的时候也需要考虑到自身公司的因素,很多人都想要清......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


·江苏非婚生子女罚款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一、江苏非婚生子女罚款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对于逾期不交纳的,计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期限的限制。也就是......


父母在生活当中遭遇到人生重大变故的情况下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