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是有关商品房的两个重要凭证,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使用人信息、土地面积及使用年限等。如果登记人去世,房产继承人应该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这篇短文一起了解下。
  一、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
  国土资源局领导:本人购得某某平米二手房一处,坐落在某街某巷某幢某号。现房屋产权已经过户,但土地使用证权属至今仍未变更。由于完整产权包括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在房屋产权变更以后,必须变更土地使用权。特持房产证和原土地关系证明,向贵局申请土地证权属变更登记,请在审核以后给以办理,万分感谢!此上申请人:(家庭地址,签名并盖章,电话)年月日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1、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3、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4、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5、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的情况很多,比如原使用人去世、土地过户、房屋买卖等。通过上文,我们罗列了一篇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范文。在申请书中,人们应该写清变更原因、变更后土地使用人姓名,并附上相关材料。比如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及土地证等。
  
  
  
总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是有关商品房的两个重要凭证,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使用人信息、土地面积及使用年限等。如果登记人去世,房产继承人应该及时办理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民要如何规劝自首行为?
      一、公民要如何规劝自首行为?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根据中国刑法第57条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认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三点:1、主......


·专利可分为三类,分别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可分为三类,分别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国家对专利统一管理,形成专利制度,用以保......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不能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在实践中存在劳动者先被用人单位处解除劳动关系,而后又回到用人单......


·推翻自书遗嘱的条件是什么?
      推翻自书遗嘱的条件是什么?自书遗嘱推翻很简单的:1、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种要件;2、是否是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3、是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法律规定。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一、交通事故划分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划分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


·夫妻离婚时债务怎么分配的
      一,夫妻离婚时债务怎么分配的一对夫妻要离婚的话,是必须到我国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并且要对婚姻共同的财产和债务进行一个具体的计算,并且在双方协定之后,需要签订一个离婚协议书,这......


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