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
要约是签订合同双方为了规范履行责任义务等问题而签订的书面协议的一种。要约也需要公证的,法律对要约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二、发出要约需要哪些条件?
1、具体包括: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三、如何发出要约?
1、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其二,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断。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主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定,是指要约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否则无法承诺。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要约人只有在送达受要约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拘束力,如果要约在发出以后,因传达要约的信件丢失或没有传达,不能认为要约已经送达。
从上文中,我们知道,要约不可撤销是有两种情形的,具体案情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分析。“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文章已经为您进行了详细的整理和总结,我们也总结了发出要约的条件,具体包括的条件也都列了出来,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站专业律师。
总结: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要约是签订合同双方为了规范履行责任义务等问题而签订的书面协议的一种。要约也需要公证的,法律对要约有着明确的规定,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构建绩效管理体系
确定企业目标,企业股东、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员工代表一起讨论确定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效管理的构建,目的是:规范绩效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目标。并由绩效管理委员会初步确定工作组成员,通过......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
·根据婚姻法规定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
根据婚姻法规定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办理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
·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众所周知,由于车辆行驶状况的复杂性,交叉路口常常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地带,而不同的车辆行驶情况决定了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关系到交通赔偿的问题,那么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具......
·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
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4、仲裁案件按民商案......
·合同诈骗防范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诈骗防范应注意哪些事项?在我们与他人谈合作的时候,最有效和最基本的证据就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很多时候由于太过信任对方或者因为自己大意没有认真查看合同里条款,以至于签订好合同后才发......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