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嘱分割了别人的财产法定原则

  遗嘱分割了别人的财产法定原则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二、遗嘱分配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三、遗赠分配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赠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财产的分割因为涉及到切身的经济利益,因此会出现很多的纠纷问题,而在去世后的遗产问题在我国的相关规定中有详细的规定,一般第一遵从原则就是遗嘱,遗嘱将会是主要的分割依据,是收到法律的保护。
  
  
总结:遗嘱分割了别人的财产法定原则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后农村土地补偿款享受吗
      离婚后农村土地补偿款享受吗一、离婚后农村土地补偿款享受吗如果离婚后将户口迁出的,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由于不具有被征收村集体的户口,所以是没有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诈骗罪有单位犯罪吗?
      您普遍知道的犯罪一般都是由自然人所构成的,但是实际上在我国刑法中也规定了一些犯罪行为可以由单位构成,为此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诈骗罪有单位犯罪吗?那么,接下来我们......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近年来,我国铁路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特别是高铁建设,已经居于世界领先水平。铁路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确保铁路工程质量,加强工程......


·一、醉驾吊销后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一、醉驾吊销后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可以处罚款,并处拘留,具体情况由公安机关认定判决,无证驾驶的处理具体有:(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规则之五
      规则五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若出卖人无法履行合同的交付义务,应当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规则描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试用期3个月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3个月可以随时辞职吗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


遗嘱分割了别人的财产法定原则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