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试用期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试用期内工资待遇较低的问题,社会反响非常强烈。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二、上海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制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看完了上文的介绍之后,您应该也知道上海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怎么算了吧,其实不管是在我国那个城市,对于试用期工资的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在这方面,其实法律中也有相应的规定,虽然试用期工资要低一些,但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
总结:试用期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案件中,最大的一部分纠纷就是来源于财产的分配。想要知道在离婚案件自己应该获得哪一部分财产,最好的依据就是《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今天整理了关于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的规......
·专利评价报告结论不服的该怎么办
专利评价报告结论不服的该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执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
·一、自然人买房子到手几个证?
一、自然人买房子到手几个证?购房者拿到手的两证是指土地证和房产证,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具备五证两书三表。“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往往都把我们照顾的很好,我们体会到的是亲情,通常不会说这是父母作为我们的监护人的职责。但是,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
·可以申请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在具体服刑期间其实可以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假释,当然这也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获得假释。那具体来说,可以申请假释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
·未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未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1.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
试用期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