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和自愿认罪的区别如何?
古时候就有的一句话,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说的就是一个行为人如果因为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如果能够如实的供述出自己的过错,那么法院在审判时可以从轻处罚的意思。抗拒从严,自然是行为人对于自己已经确定的行为还是拒绝承认,严重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法院在审判时会根据情节来从重处罚的情形。那么坦白和自愿认罪的区别如何?
一、坦白和自愿认罪的区别
所谓自愿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究竟有没有犯罪由法院审理来认定,法院没有认定之前被告人不能叫罪犯,而只能叫犯罪嫌疑人。他的不当行为只能称为涉嫌犯罪)。
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化了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因此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坦白情节,是指犯罪嫌疑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的人能供述犯罪事实,但不一定承认是犯罪或不承认某一罪名)。
坦白情节一般在庭审之前(比如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愿认罪一般在法庭上(也可能在庭审之后)。犯罪嫌疑人当庭不认罪,庭审结束后自愿认罪的由于没有简化审理程序、节约司法资源,一般不能认定当庭自愿认罪。
二、 什么是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构成要件:
1、认罪须在当庭;
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3、认罪的内容:
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B、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2)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从宽幅度须考虑因素:
1、犯罪的性质;
2、罪行的轻重;
3、认罪程度;
4、悔罪表现等情况。
(3)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从宽幅度比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律师提示】
①当庭自愿认罪不属于“部分连乘”量刑情节,而属于第二类量刑情节。
②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不适用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4)量刑的基本方法
2、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3)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4)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1、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
(5)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坦白和自愿认罪的区别,首先坦白这个词所对应的对象,他还没有确定是否是真正的犯罪,还是犯罪嫌疑人,只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一般行为发生时间是法院审判之前。而自愿认罪是行为人在法庭上承认审判的罪名,发生的时间是在审判过程中。
总结:古时候就有的一句话,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说的就是一个行为人如果因为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如果能够如实的供述出自己的过错,那么法院在审判时可以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前夫再婚变更抚养权可以申请吗?
前夫再婚变更抚养权可以申请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伤残标准是什么?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伤残标准是什么?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
·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范本
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范本一、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范本___公司原法人代表___变更为___。特此证明。___公司___年___月___日二、企业法人变更所需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
·道路交通事故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构成要件是什么?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
·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产权?
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产权?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在进行购买房屋的时候,通常都会关心土地使用期限的问题以及产权的问题,而这也是和我们每个人的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另外,很多人会认为,土地使用......
坦白和自愿认罪的区别如何?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