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受伤公司有什么责任

  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受伤公司有什么责任
  
  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受伤公司有什么责任
  
  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是目前我们国家调整关于工伤法律关系的行政法规,可以说是处理工伤纠纷的最权威的法律依据。因此,是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说了算。
  
  我们首先看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条例的规定来看,因打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3)还必须满足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即: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上述的规定来看,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也不一定全部不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1、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
  
  2、不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首先,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很容易认定的,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打架受伤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其次,是否为因履行职责在实务中有争议。其实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不是与被害人的本职工作有关系,因为每个员工在单位上班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无关,当然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如,因双方平时的个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因的私人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等,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再次,如果受害人的行为有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如,酒店的女员工在上班期间为客人提供性服务,被客人杀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呢?毫无疑问是不能的。一方面其提供的性服务不是其本职工作,另一方面其提供性服务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这里我要特别说明的是,十六条中规定有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情形是针对受伤者而言的,与加害人的行为是否为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是没有关系的。 另外,因打架而受伤的员工的行为是否违反单位的合法规章制度,与员工是否被认定为工伤没有关系。员工违反单位的合法规章制度,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给予受伤员工惩罚,但不影响受伤员工的工伤认定。
  
  3、责任承担
  
  (1)、如果员工因打架受伤不符合工伤的条件,则受伤员工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其他费用应该按照民事侵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即使加害人构成犯罪,受害人也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受害人即使有医疗保险也不能享受相关待遇)
  
  (2)、如果受害人被认定为工伤,则一方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权向加害人要求侵权赔偿。也就是说此时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双倍费用。因为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适用不同的法律调整,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和公司有什么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是所有在公司受的伤都得有公司负责,所受伤的性质不同,公司所应负责的规定不同,对于打架斗殴,公司内部别说负责,没有进行处罚或开除,已经算是轻的后果。管住自己的脾气。端正对生活的态度是很重要的。
  
  
  
  
  
总结: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受伤公司有什么责任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受伤公司有什么责任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是目前我们国家调整关于工伤法律关系的行政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有区别吗
      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有区别吗一、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有区别吗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有区别的,生活费并不会计算入赔偿的范畴,而在事故当中只会对受害者支付赔偿相应的生活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仅有认罪口供检察院会批捕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口供在诉讼案件当中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刑事诉讼案件当中。在刑事诉讼案件当中,检察院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说,审查起诉以及批准逮捕的活动。很多人......


·法律援助的未成年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未成年有哪些?一、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收、减收、缓收费用的法......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在疫情期间如果不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如果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企业,员工应该配合企业加班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


·在单行线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在单行线逆向行驶罚款多少?违规在单行道上逆行的车辆,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处罚;对违规停放的车辆,给予罚款50元扣2分的处罚。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


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受伤公司有什么责任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