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是什么?

  社会不断发展,法律不断完善,生活中很多事情都需要合同来协同,合同可谓遍及很多人的生活。有合同则涉及要约,其中分为要约邀请和要约。很多人不知道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导致在签合同时处于被动方,不能达到双方利益的最佳。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两者的区别。所谓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对要约人的损害。尤其应该看到,既然合同成立后都允许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成立之前的要约行为也应可以撤销。
  要约和要约邀请都包含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愿望,但两者又有很大区别:
  一,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即:要约送达,要约人就不得撤回,如果当事人想要撤销要约,也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要约邀请对要约人没有在撤回上的限制,当事人可以任意撤回,要约邀请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上的责任。这是要约与要约邀请最根本的区别,受要约人有承诺权;受要约邀请人没有承诺权。二,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受要约人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作出要约表示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三,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或者说,要约必须能够决定合同的内容。如对一个买卖合同要约来说,通常需要标的、数量、价金三个条款。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要约邀请一般只是笼统地宣传自己的业务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四,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对象。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但不宜以对象的不同作为划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基本标准,要约可以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这并不妨碍某特定人的承诺与要约的结合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亦不妨针对特定的当事人,特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要约邀请的内容提出自己的要约。五,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相对人的,故要约多采取一般信息传达方式:即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故往往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传播。虽然要约邀请与要约在字面上只有两字之差,都只是在签合同时的一种普遍行为,但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更多体现在其产生的效果。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使得在签合同时能够具有主动性,在不损失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社会不断发展,法律不断完善,生活中很多事情都需要合同来协同,合同可谓遍及很多人的生活。有合同则涉及要约,其中分为要约邀请和要约。很多人不知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老人立遗嘱公证应该怎么办 一、老人立遗嘱公证应该怎么办?
      老人立遗嘱公证应该怎么办一、老人立遗嘱公证应该怎么办?1、申请与受理。(1)申请。申请是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


·绿化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绿化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自我国成立以来,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国家开始注重绿化建设,故而也就有了许多的绿化工程。为了是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通常会选择与承包方约定工程质......


·专柜店长交的五险一金是指什么?
      在生活和工作中,伴随着制度的不断健全,用人单位都会给予劳动者几种保障性待遇。不管职位的高低,五险一金都是人们关注的问题。那么,专柜店长交的五险一金是指什么?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将......


·检察院刑事抗诉业务流程是什么
      检察院刑事抗诉业务流程是什么?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


·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流程?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


·犯罪构成要件的类型包括哪些?
      犯罪构成要件的类型包括哪些?犯罪构成要件的类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