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意思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这由国家水力资源总局经过审查以后颁布的一项质量检验的标准,意味着以后针对水土保持工程在进行质量上的评定的时候都要参考的此部法规进行。一般的工程普通民众可能对其还有一个大概的印象,但是提到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的话很多人就比较陌生了。
  
  一、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意思?
  
  水土保持工程,是防治水土流失的一项措施,是应用工程学原理,防治山区、丘陵区、风沙区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并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一项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山坡防护工程:包括梯田、水平沟、水平阶、鱼鳞坑等;
  
  2、山沟治理工程:包括沟头防护工程、谷坊、拦沙坝、淤地坝等;
  
  3、山洪排导工程:包括排导沟等;
  
  4、小型蓄水用水工程:包括小型水库、引洪漫地等。
  
  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的,所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能否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项工程进行仔细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保证项目:是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数据,检查试验报告。
  
  (3)工程进行中和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测,现场抽查或检查试验记录。
  
  2、检验项目:是对结构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美观等都有较大影响,必须通过抽样检查来确定是否合格,是否达到优良的工程内容,它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证项目。主要内容有:
  
  (1)允许有一定的偏差项目,但又不宜纳人实测项目,因此在检验项目中用数据规定出“优良”和“合格”的标准。
  
  (2)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合格”和“优良”
  
  (3)采用不同影响部位区别对待的方法来划分“优良”和“合格”。
  
  (4)用程度来区分项目的“合格”与“优良”。
  
  3、实测项目:是指对每个分项工程操作中容易或必然产生一定偏差的项目。根据一般操作水平,结合对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观感等所允许的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允许偏差值的数据有以下几种:
  
  (1)有“正”、“负”要求的数值;
  
  (2)偏差值无“正”、“负”概念的数值;
  
  (3)要求大于或小于某一数值;
  
  (4)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的数值;
  
  (5)采用相对比例值确定偏差值。
  
  要知道,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这是由国家相关人员出版的书籍,如果有兴趣的人员想要了解的话需要到正规的图书馆去购买,在这里涉及到版权的问题所以本站的我们不能给您介绍此规程的具体内容。只是帮助您了解一下所谓的水土保持工程的具体概念,水土保持工程包括平常的山洪排到或者山坡防护等。
  
  
总结: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意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这由国家水力资源总局经过审查以后颁布的一项质量检验的标准,意味着以后针对水土保持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事诉讼做伪证没事么?
      民事诉讼做伪证没事么?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证据都是法院结案的依据,并且能够定案的证据必须要真实客观完整。有些人认为民事诉讼不像刑事诉讼那样涉及到对当事人判刑,于是在被告的怂......


·应注意以下几点:
      应注意以下几点:(1)抚养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


·一、怎样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监护人可以代为处理吗?
      一、怎样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监护人可以代为处理吗?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方式是: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征收土地补偿以什么为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以什么为标准征收土地补偿以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公告为标准,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二、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能......


·离婚后个人债务要如何承担
      离婚后个人债务要如何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人民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