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
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
现在我国引进外资是很常见的事情,对于引进外资,方面我们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所以要遵守国家的既定规章流程,那么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相关的问题,希望您能到您满意的答复和回答。
增资的流程及步骤
第一步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闵行区商务委员会 约30天
一、所需材料
1、 外资企业变更申请书
2、 企业权力机构(股东或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章程复印件以及合同、章程修改书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4、 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如营业执照能反映出注册资本到位情况可免
5、 如有新建、扩建生产能力的企业,需提供环保部门对环评的审核意见。
6、 如有新增投资方,则还需提供
1、新投资方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外方个人投资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新的境外投资方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境外投资方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投资者,为境外自然人的也可由外方个人入境中国证明复印件替代外方银行资信证明
3、新的境外投资者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新投资方董事、监事委派书
5、企业新董事会、监事或监事会名单
7、 如以人民币利润增资则还需提供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和企业的完税证明
8、 如投资方以外债转增资本还需提供企业的,外债登记文件外债登记证签约情况,表变动反馈表复印件
9、 如投资方以跨境人民币直接增资的,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情况表》
(2)人民币资金来源证明或说明文件
(3)资金用途说明
10、 原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1、 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复印件请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
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获得文件增资批复(备案表)及增资后的批准证书
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闵行工商 约15个工作日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其他有关文件以各工商局实际要求为准 获得文件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第三步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 约10个工作日
1、资金申请报告二份
2、增资批复(备案表)复印件(公司盖章)
3、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
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
5、外汇登记证原件
6、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在外管局领取)
7、章程修正案(合资合同修正案)
8、股东会决议
9、工商局出具的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10、其他相关材料以各外汇管理局的要求为准。 获得文件增资后的外汇帐户
第四步汇入增资额度20%的外汇现金并办理验资手续15个工作日 获得文件验资报告
第五步凭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正式的增资手续10个工作日 获得文件变更注册资金后的营业执照
第六步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5个工作日
第七步变更税务登记证5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 对于我国的增加外企投资,首先要通过董事会的相关决议,然后在对于相关章程进行签字合同,然后再到工商局进行相关信息的等记,这就是我国的外资增资流程,希望能够帮助您了解清楚。
总结: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现在我国引进外资是很常见的事情,对于引进外资,方面我们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所以要遵守国家的既定规章流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两年不同居能自动离婚吗?
一、两年不同居能自动离婚吗?很多人都认为分居两年多就会自动离婚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分居两年多,从法律上讲其实是不算自动离婚的,这是你对法律错误的理解。分居两年其实只是具备了......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哪些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哪些?为了跟上经济发展的快速步伐,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需要改革创新,根据自身功能转型成为合适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包括许多医护人员和高校教师,......
·死亡职工的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
死亡职工的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
·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近几年,国家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与之相对应的是,人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在日常生活中,许多情况都需要由双方签订合同,为了使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抢劫数额的认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为目的,隶属于所有人的财务或者财产,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将财务抢走行为。那么抢劫罪对抢劫数额的认定有着怎样的认定限制呢?抢劫罪对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抢劫罪所侵......
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