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
我们都知道,继承法中规定了一种继承类型叫做代位继承,简单来说,代位继承就是当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孙子女、外孙子女就是代位继承人。那么代位继承人是继承人吗?概论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源于罗马法。现世界各国继承法中一般都有代位继承的规定,但具体规定却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只限于死者的直系血亲卑亲属为继承人时始发生代位继承,旁系血亲为继承人时,其子女不得代位;少数国家则无此规定。继承范围代位继承人一般应该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在这个问题上,各国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有个别例外,如韩国民法规定,妻子可代亡夫继承公婆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但不一定是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实际上,在大多数国家,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大大超出了被继承人直系卑亲属的范围。例如,承认父母或兄弟姐妹可以作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就扩及到侄子女、甥子女及其直系卑亲属;承认祖父母为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就扩及到叔、伯、姑、舅、姨及其直系卑亲属。 代位继承原则上不受代数限制,但基于立法政策上的理由,也可以对其加以限制。如日本民法原来规定,兄弟姐妹的直系卑亲属作为代位继承人不受代数限制,后来这一规定受到人们的广泛批评,认为这样会使那些与被继承人既无亲情又无生活上的依赖扶助关系的人成为继承人,而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因此,1981年修改后的民法,将代位继承人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和兄弟姐妹的子女。这反映了继承立法重视亲情和生活上的互相扶助关系。对继承权的影响以至决定作用,也反映了缩小继承人范围的立法倾向。代位继承的内容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若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继承法》第11条)。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但是,无论多少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都只能分得被代位人应当分配的份额(《继承法意见》第25条)。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法意见》第27条)。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但是,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血亲中如果有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继承法意见》第28条)。 ?综上所述,我们主要为您介绍了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范围及内容,由此我们可以得知,代位继承人是继承人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代位继承人就是继承人,因为只有继承人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总结:我们都知道,继承法中规定了一种继承类型叫做代位继承,简单来说,代位继承就是当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祖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合同双方:
合同双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二、承包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三、具体内容......
·醉酒驾驶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根据我国交通法的规定,醉驾驾驶在法律上已经具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能性,同时当事人还进行逃逸,相关部门会严格处罚。那么,醉酒驾驶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呢?醉驾逃逸后被抓获的驾驶人员还需承......
·犯罪中止的后果是怎样的
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要是行为人此时因为自身原因,在能够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没有继续实施的话,则就会构成犯罪中止。此时也是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那究竟犯罪中止的后果是怎样的呢......
·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什么(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
·哪些情况可被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况可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
·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有哪些
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有哪些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1)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3)人类......
我们都知道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