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内容陷阱

  

合同内容



  

为防止行为人在合同条款和合同内容上弄虚作假,或者进行合同诈骗,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更加规范、明确,以利履行。同时,逐条审查合同主要条款,特别是交货 要求,质量标准,结算方式,价格条款等,要力求表述清楚,明确、完整,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而留下隐患。在合同关键条款的表述上要做到具体、清楚、明白,以防止行为人利用条款表述虚设骗局,透人上当。



  

在赊销过程中,企业用得最多的就是买卖合同。其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价款或者报酬;



  

@、包装方式;



  

@、检验标准和方法;



  

@、结算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实践经验和注意事项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远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造当减少。



  

需要注意的是



  

@、我国按实际损失进行违约责任计算,即采用赔偿性违约金,约定过高是没有用的。一般要约定具体的损失是什么以及计算方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需要注意的是



  

@、合同语言需要表达准确。不要使用诸如:押批付款、独家使用、铺货等自编的术语或口头贸易术语。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



  

@、不可抗力最好列举出来,否则,起不到真正的作用,官司不定打赢。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没有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



  

@、我们应当明确约定验收时限和收货确认时限。否则将交生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合同内容为防止行为人在合同条款和合同内容上弄虚作假,或者进行合同诈骗,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更加规范、明确,以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2023年遗嘱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一、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但是法律对于各种形式的遗嘱都有严格的规定。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信用卡诈骗治安处罚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治安处罚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


·一、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一、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怎么办?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


·上班出门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上班出门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上班出门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员工请假被拒自杀工厂是否有赔偿
      工厂没有过错的话,不承担责任,更没有赔偿。同时员工自杀不属于工伤。遇到员工自杀,用人单位应第一时间报警及通知家属,并通过录像、证人证词、物证等手段保留必要的证据。无论依地方规定,还......


·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工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工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一、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工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退休工人在工伤中部可以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


合同内容陷阱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