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检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司法鉴定肯定是要有检材,本来就是通过检材最后做出科学的鉴定结论的。比如说您经常听到的亲子鉴定的检材就是当事人的头发,所以检材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司法鉴定的根源,而且司法鉴定机构会结合当事人提交的鉴定请求去审核检材的。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司法鉴定检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检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不同的鉴定类别有不同的鉴定材料。以物证类文书鉴定为例,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检材必须审查以下内容。
  
  (1)审核检材是否为原件。如果检材不是原物、原件,一定要审核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及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与原物、原件是否相符。
  
  (2)审核检材的数量与送检委托书是否相符。要认真仔细地核对检材的数量,让委托人指明所要鉴定的具体内容和部位。
  
  (3)审核检材是否具备检验条件。查看检材在收集、保管、运送、鉴定过程中是否受到破坏、或改变。
  
  二、法院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我国规定检材在进行审核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是否是原件,因为不排除有些人出于各种原因将递交的检材私自更换的这种状况,另外对于检材的数量跟委托书当中交代的内容是否吻合,还有就是检材的检验条件等,有的时候检材在运送的过程当中会因为人为的原因被破坏,这样的话就必须重新要求提交新的检材才可以。
  
  
总结:司法鉴定肯定是要有检材,本来就是通过检材最后做出科学的鉴定结论的。比如说您经常听到的亲子鉴定的检材就是当事人的头发,所以检材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赔偿范围?
      一、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赔偿范围?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赔偿范围,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


·民企作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体存在哪些问题?
      民企作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体存在哪些问题?最近几年,民营企业海外并购步伐加快,已经超过国企成为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体。在取得这一成绩的同时,民营企业在海外并购中还存在各种问题,下面......


·夫妻结婚的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结婚的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


·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费用谁来承担
      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费用谁来承担一、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费用谁来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


·债权债务双方冲抵协议应该怎么写?
      债权债务双方冲抵协议应该怎么写?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书甲方:甲公司乙方:乙公司丙方:丙公司鉴于:1、截止2007年05月31日,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七万元。2、截止2007年05月31日,乙方......


·律师收费项目有哪些?
      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时候,律师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收取相应的律师费。而想要了解律师的收费情况,就要先知道律师会对哪些项目进行收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律师收费项目有哪些的问题吧,......


司法鉴定检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