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相关内容有哪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权益受损的一方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提出违约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到违约金的问题,那么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如果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那么就有效。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因为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而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因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没有必要对此进行主动干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明确: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不同性质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不一,实践中,多以下列方式计算:1、参照最高院有关预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并以此为标准乘以4倍计算违约金。2、以守约方实际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3、以迟延给付一年的赔偿额不超过欠付的本金为限予以调整。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是根据违约金的补偿性,以当事人的直接损失为准,即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以上就是我们对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这一问题的解答,从中可以看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违约金的具体限额,但是如果违约金过高,当事人是有权提出适当减少违约金的请求。如果违约金比例过高是由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决定的,那么违约金的约定是有效的
总结: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相关内容有哪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权益受损的一方就可以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根据规定偷税漏税算不算违法?
      偷税漏税算不算违法?偷税漏税算违法,偷税漏税行为不仅仅是违反我们国家的行政法律规范,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刑法》分则偷税漏税的规定有: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合同管理工作方法有哪些?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合同管理工作方法有哪些?一、合同管理的内容1、合同签订管理(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品......


·一、查酒驾醉驾是多少标准?
      一、查酒驾醉驾是多少标准?查酒驾醉驾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


·以贩养吸和贩毒那个最重?
      以贩养吸和贩毒那个最重?以贩养吸和贩毒两者的严重程度是一样的,因为从性质方面来说的话,他们两个都是属于一种犯罪的行为,但是也需要了解到的是不仅仅贩毒,而且自己也吸毒的话,可能也会面临......


·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是:所签订合同中的相关物品,如财产、商品等。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


·商品房委托销售时买受人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委托销售时买受人应注意哪些事项(1)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文件和商品销售委托书;(3)受委托销售......


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