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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缓刑加罚款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我国刑法当中对判处缓刑的条件规定的是非常的严格的,而且人民法院结合案件本身的性质,有的时候也不会轻易的就作出缓刑的这种决定的。但是,被判处缓刑的一些现有的案例当中同时也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下面针对有部分网友所咨询的法院判缓刑加罚款规定的法律依据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法院判缓刑加罚款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罚金的适用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1)偶犯或者初犯;
  
  (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二、哪些人能适用缓刑?
  
  判断一个犯罪人能否使用缓刑,需要根据刑法典的规定。我国《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对缓刑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1、 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里的3年以下并非指法定刑,即法条规定的刑罚,而是指法院实际宣告的刑罚。
  
  2、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因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重蹈覆辙。
  
  3、 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不满18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由此得知,法院判缓刑加罚款规定在我国刑法当中没有特别明确的法律条款,因为本身判处缓刑跟罚款这就是不冲突的,缓刑是属于一种主要的刑法之一,而罚款在刑法当中是属于附加刑的,并不是说犯人争取到了缓刑人民法院就不可以对其进行罚款了,本身当事人就处于缓刑考验期,所以也一定要抓紧时间把罚款给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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