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约束力含义是什么?
要约约束力含义是什么?
有时候人的行为是不受大脑所控制的,比如在课堂中明明想认真听课,可还是抵抗不了手机的诱惑。同样如此,在一个企业中,也会有个别员工抵抗不了利益的诱惑,从而做出不可弥补的事情,这不仅使得公司陷入困境,也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产生巨大的影响,这些事情告诉我们,要有约束力来约束我们。同样如此,在订立合同时要约时,也要有约束力。下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要约约束力是什么呢?
一、成立条件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二、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
三、失效
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
a.要约的撤回。
b.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
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d.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
e.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四、相关法规
《民法典》有关内容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
第四百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的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的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要约: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明确,具体,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以上,就是对于要约约束力的相关回答,主要包括了要约的效力、失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保险的读者都知道,要约是投保的第一步,也是一份保单的开始。其实,不仅是保险,在其他合同中,签订一份合同之前,也需要进行要约。从上述只是来看,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法律对我们的约束。
总结:要约约束力含义是什么?有时候人的行为是不受大脑所控制的,比如在课堂中明明想认真听课,可还是抵抗不了手机的诱惑。同样如此,在一个企业中,也会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办理房子过户走什么流程
办理房子过户走什么流程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得到房管局的许可之后可以缴纳税费了,带上交纳税费的证......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公司股东零租金给公司提供场地合法吗?
公司股东零租金给公司提供场地合法吗?合法的,属于无偿合同的一种情况,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
·刑事案件中什么叫审查起诉之日
刑事案件中什么叫审查起诉之日一、刑事案件中什么叫审查起诉之日?审查起诉之日就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日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
·网络诈骗报警可以追回赃款吗
网络诈骗报警可以追回赃款吗?网络诈骗报警后有追回赃款的可能性,但赃款被嫌疑人挥霍一空的,公安机关不承担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
·民事诉讼要开庭吗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要开庭吗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需要开庭吗?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具体而言,......
要约约束力含义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