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新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发布招聘简章。
  
  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面试,检查和收集证明及相关个人资料。
  
  新员工填写《员工档案表》或者《用工登记表》等有关表格。
  
  给新员工送达《报到通知书》。
  
  新员工凭《报到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领取工号牌、工作服等相关物件,准备参加培训或者直接开始工作。
  
  将新员工资料归档,并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到期后进行考核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新员工入职流程需要的材料如下:
  
  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2、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5、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6、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体检合格证明;
  
  8、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三、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 劳动者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 由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对辞职员工进行约谈,了解辞职原因。
  
  3、将了解到的情况报用人单位相关部门或者直接给劳动者办理手续。
  
  4、 在人力资源部门领取《离职移交清单》,办理交结手续,交还用人单位的证件等物件。
  
  5、 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将材料存档。
  
  在有新的企业员工加入该企业工作的时候,需要办理入职手续,怎么给员工办理入职,按公司的政策来就可以了。在企业给新入职的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需要提醒企业职工携带自己的档案表和员工的登记表等等材料,在办理企业职工的入职手续的时候,劳动者要记得和企业签订好劳动合同。
  
  
总结:新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发布招聘简章。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面试,检查和收集证明及相关个人资料。新员工填写《员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缓刑之后还要不要坐牢?
      缓刑之后还要不要坐牢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


·企业不愿意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企业不愿意做工伤认定怎么办?1、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


·喝酒肇事没有伤亡没有逃逸?
      《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后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如果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则可能会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动者在依法维权,向单位主张权益时,有可能会与单位之间产生劳动争议。对于劳动者来说,发生劳动争议后应该怎么办呢?劳动......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武装......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证据是什么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证据是什么管辖权异议的证据主要涵盖几个方面即可。1、能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定即可。二、管辖权异议证据的规定《民事诉讼......


新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