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

  一些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会给劳动者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这个证明书并非法律当中规定的文书,但在某些时候却需要用到。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
  
  劳动法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后劳动合同终止。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条“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
  
  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 ,本单位工作年限共计 年 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 项(只选一项)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
  
  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1)由单位解除;(2)由劳动者解除;
  
  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F、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G、劳动者辞职;
  
  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I、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二、单位依法 (填写“应当”或“无须”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额为 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 留置送达( ) 邮寄送达( ) 公告送达( )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说明: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综合上文中所述,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这个问题,职工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后劳动合同终止,所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还是有用的。终止劳动关系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违法的,在违法的情况下,违法的一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一些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会给劳动者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这个证明书并非法律当中规定的文书,但在某些时候却需要用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伤的概念首先了解下工伤的概念
      工伤的概念首先了解下工伤的概念,工伤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或者是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活动,可以是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也可以是公司组织的培训等等互动,发生了事故受到的伤害,......


·寻衅滋事什么程度判拘役
      视具体情况而定。只有犯罪情节特别轻的情况,才有可能适用拘役。如果将人免于起诉,不足以达到惩罚其犯罪的目的、也达不到教育效果,这就需要适用拘役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


·遗产的接受和放弃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据该条的立法精神,继承遗产的接受和放弃应当掌握以下两个问题......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


·民事诉讼案可以申诉到高院吗
      民事诉讼案可以申诉到高院吗我国人民法院解决民事案件纠纷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判决后,判决结果就是最终的结果。很多人有疑问,如果二审判决后当事人还是不服,那......


·最高院关于立功的认定是怎样的?
      最高院关于立功的认定是怎样的?一、最高院关于立功的认定是怎样的?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一)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