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是啥意思?

  因为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这些社会影响力特别恶劣的案件,有很多都是采用的公开审理的形式,所以最近有很多的民众可能也是在旁听的时候,第一次接触到了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法律概念,比如说有些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悔罪。那么,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是啥意思?
  
  一、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是啥意思?
  
  认罪就是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或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悔罪就是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表示后悔。
  
  《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如何办理认罪从宽案件?
  
  1、坚持证明标准。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没有降低法定的证明犯罪的标准。
  
  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其他在案证据有矛盾,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充分,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仍然要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追究。
  
  2、规范诉讼程序。首先必须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要向其告知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等。
  
  3、加强监督制约。公检法三机关要认真贯彻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确保认罪认罚案件的办案质量。
  
  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作用,发现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取证行为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同时要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不得将其作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根据。
  
  三、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
  
  被告人认罪案件是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
  
  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
  
  下列案件不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
  
  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
  
  2、可能判处死刑的;
  
  3、外国人犯罪的;
  
  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的;
  
  7、其它不宜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案件。
  
  认罪悔罪是很好理解的,从字面意识上认罪就是说当事人对于公诉方所陈述的内容是承认的,悔罪就是表示对自己所作所为有后悔的这种心态。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通常都是制作成相应的文书当庭宣读的,不过认罪悔罪这不是刑事审判当中的一个必然程序。
  
  
总结:因为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这些社会影响力特别恶劣的案件,有很多都是采用的公开审理的形式,所以最近有很多的民众可能也是在旁听的时候,第一次接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是什么?
      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是什么样的逾期罚息是怎么计算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是什么样的逾期罚息是怎么计算的(一)逾期利息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流程是什么?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一)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


·员工在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吗
      员工在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一、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诉讼离婚是离婚的方式之一,很多当事人多诉讼离婚的立案程序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怎么才算真正的立案,其实不管作为原告还是被告,诉讼离婚法院......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要根据发生意外的情况确定,具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第八条 学生伤害......


·欠债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欠债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一、欠债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若发现对方有财产......


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是啥意思?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