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减刑是如何认定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罪犯被判刑罚之后,最渴望的应该就是减刑了吧。但是我国司法机关对减刑的控制还是比较严的,想要获得减刑,必须符合严格的减刑条件,而这一切都是由司法机关认定的。司法实践中,减刑是如何认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减刑是如何认定的?
  
  认定减刑,就是审查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减刑的条件。
  
  1、减刑的条件包括: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④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⑤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2、应当减刑的条件:
  
  “应当减刑”是法院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只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申请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减刑的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2、减刑的实质条件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只有符合这一条件,才能得以减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刑只能适用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这是适用减刑的实质性要件。
  
  3、减刑的限度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减刑旨在通过肯定罪犯已有的改造成绩,激励其继续努力改造,逐步减少以至消除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使其不再危害社会。因此,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获得这种鼓励。关于“减刑是如何认定的”,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总结:罪犯被判刑罚之后,最渴望的应该就是减刑了吧。但是我国司法机关对减刑的控制还是比较严的,想要获得减刑,必须符合严格的减刑条件,而这一切都是由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商标分为一般商标、注册商标以及驰名商标。其中只有经过注册登记
      商标分为一般商标、注册商标以及驰名商标。其中只有经过注册登记之后,成为注册商标的,那才会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而实践中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也会按照犯罪来处理。那......


·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吗
      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吗?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的......


·间接证据的使用及判定方法是怎样的
      间接证据的使用及判定方法是怎样的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中,凡事讲求证据。在法律中证据又被划分成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方法那么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间接证据的使用以及判定又是怎么一个流程的......


·有价证券诈骗罪一般判几年?
      有价证券诈骗罪一般判几年?有价证券诈骗罪一般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


·还没交房发现房子漏水怎么办
      还没交房发现房子漏水怎么办在现代社会中,有关房屋质量问题的纠纷频频发生,一些无良开发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不惜低价购买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致使有些房屋出现“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


·投标有效期的承诺书怎么写
      投标有效期的承诺书怎么写现在招投标行为已经成为单位之间争取项目的公平竞争的桥梁,在投标前一半招标单位都会让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并写一份投标承诺书,来保证投标单位不会反悔或自己对自己......


减刑是如何认定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