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对房子的正常使用权利是起到一定的约束的,但是也有人初心大意到在抵押关系结束了以后,居然就忘记了要对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了这件事情。所以在法律概念上如果不申请注销,就意味着房屋还是有抵押关系存在的。因此,在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也应该顺便了解一下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须知
  
  1、 抵押结束,抵押人应按《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返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2、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并交抵押权人盖章、
  
  3、 他项权注销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申请 管理收件 审查、审批 注销 解除冻结
  
  4、 手续完备,抵押权人同意于受理当日办理完结注销手续。
  
  办事流程
  
  1、提交房屋他项权证,记载有银行注明的贷款已还清,并盖有银行公章;提交注销申请书;
  
  2、注销他项权利登记;
  
  3、换取房屋所有权证申办手续
  
  1)房屋他项权证;
  
  2)产权人身份证。
  
  3)注销登记申请表
  
  二、什么是房屋的他项权?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三、房屋如何办理他项权证?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依据以及办理程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综上所述,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这件事情也是很好办理的,在抵押结束以后,当事人到当初办理他项权证的有关部门申请注销即可。不过先到银行跟银行索要房屋他项权证,然后顺便让银行出具贷款全部都偿还完毕的证明,债务债权关系完结的材料经过工作人员的审核以后,在相应的时间之内就会注销他项权证的。
  
  
总结: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房屋他项权证对房子的正常使用权利是起到一定的约束的,但是也有人初心大意到在抵押关系结束了以后,居然就忘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民的名誉权是否包括隐私权?
      公民的名誉权是否包括隐私权?一、公民的名誉权是否包括隐私权?名誉权不包括隐私权,虽然隐私权与名誉权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二者都是与精神利益有关但不体现直接财产内容的人身权利,侵害他......


·一、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


·在我国办好他项权证后资金会监管吗
      资金监管一般是直接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平台进行转账的,就类似于我们平时网购钱并不是直接打给商家,是在收货无误以后再通过支付宝才能划入到商家的账户当中的。资金监管当然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有很......


·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之后,破产的债权是一个重要点。如果没有这个东西的话,就不能获取公平受偿的债务权利。那么我们先了解一下破产债权的范围。公司破产宣告前的几种情况。一是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放弃了优......


·先诉抗辩权的产生的效果是什么?
      先诉抗辩权的产生的效果是什么?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这时就涉及到担保人。对于保证人而言,其在履行债务担保义务的同时,也享有一些权利......


·员工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怎么办
      我国《劳动法》中对员工每天、每周的工作时间做出了限制,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而每周则不能超过40个小时。但在一些单位中,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往往会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而......


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