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在我国的案件受理中较为常见,一般是指公民和公民之间发生的矛盾和误解。这类案件对社会和其他个人并无构成伤害,但对当事人自身利益有着比较大的影响。下面就民事诉讼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这一诉讼类的问题为你解答。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第二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 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五条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附后)。
  
  第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适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需要预收或者垫支费用的,应当事前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单方邀请专家参与鉴定或者出具咨询意见的,其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承担,但经委托人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为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给司法鉴定人的异地鉴定差旅费,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后交付司法鉴定机构。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费用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相关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收取。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所需鉴定费用应当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司法鉴定机构,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鉴定费用,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结算代其支付的相关费用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清单及合法票据。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鉴定费用。
  
  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酌情减收或者免收相关的司法鉴定费用。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收费的监督检查,对司法鉴定收费违法行为,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司法鉴定机构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二十一条 因司法鉴定收费发生争议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针对这一类收费我国的相应监管力度和监察力度相对薄弱。制定了本套法律后可以有效地解决,因司法鉴定而产生的矛盾和误解。是我国的社会关系得到了平衡。
  
  
总结:民事诉讼在我国的案件受理中较为常见,一般是指公民和公民之间发生的矛盾和误解。这类案件对社会和其他个人并无构成伤害,但对当事人自身利益有着比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夫妻离婚财产包括房子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包括房子吗?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遗产?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遗产?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遗产,不过,因车祸去世的,去世后的赔偿款不算遗产。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需要时间的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需要时间的,但是我们并不清楚这个时间鉴定多久才可以,下面我们一起带您来了解一下工伤伤残鉴定时间硬要三个月才能进行吗?根据相关的规定,不一定要三个月才可以在受伤人的......


·批捕后资料还在公安机关吗?
      一、批捕后资料还在公安机关吗?不在公安机关,而在检察院,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


·剐蹭122备案还算逃逸吗
      剐蹭122备案在一定程度上就不算是逃逸了。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如果主动拨打122,交警部门收到事故的有关信息,由交警部门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


·中国对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国对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


民事诉讼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