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理解后抗辩权的法律依据?

  
  后抗辩权,全称为后履行抗辩权,主要是定义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具有先后履约顺序的情形。后履约顺序的一方,可以由于先履约顺序的一方没有履约而进行抗辩,以保护自己的权利,下面就是关于这种违约救济权的法律依据及解释:
  一、定义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后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这个意义上,后履行抗辩权可以称为违约救济权。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系,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当事人互负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亦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多是有先后的。这种履行顺序的确立,或依法律规定,或按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很多法律对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做有规定。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履行顺序,谁先履行,谁后履行。在法律未有规定、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依交易习惯确立。例如,在饭馆用餐,先吃饭后交钱。旅店住宿,先住宿后结帐。乘飞机、火车,先购票,后乘坐。倘若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谁先履行合同,此时可采用担保等方法确立谁为履行先。例如,在一项买卖合同,谁也不愿先履行,卖方不愿先交货,怕买方收货不交钱。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由银行协助双方履行,买方先将货款打入银行,由银行监管此款,卖方即行发货,买方验收后,银行将款项拨付卖方。合同按此顺序履行。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具备上述条件,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即没有先履行义务但已到履行期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不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效力:①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使后履行一方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延缓但并不消灭对方请求权,也不消灭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②先履行一方恢复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后,后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仍须履行自己的义务。③此权的行使使合同履行迟延的,不影响后履行方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后履行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所独创的一种抗辩制度,该抗辩权的名称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应称为先履行抗辩权,也有人认为应称为后履行抗辩权。这一条所设定的抗辩权是为后履行的一方设定的抗辩权,比较而言,将之称为后履行抗辩权更为合理。基于对后履行抗辩权,即后抗辩权的定义、发生条件及法律依据的理解,我们认为这种概念的产生实际是为了完善抗辩制度,对于具有后履行义务者具有保护的意味,因此除了不安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外,这种权利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总结:后抗辩权,全称为后履行抗辩权,主要是定义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具有先后履约顺序的情形。后履约顺序的一方,可以由于先履约顺序的一方没有履约而进行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法中诉讼标的包括有几种?
      民法中诉讼标的包括有几种?一共有三种,包括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和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还有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一种法律关系,并不是诉讼请求,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往往有非常多的起......


·一、无财产的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无财产的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离 婚 协 议 书男方(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_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女方(乙方): 女,汉族,  年 月 _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怎么是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怎么是构成强奸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2、客观要件......


·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放弃抚养权可以后悔吗?
      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放弃抚养权可以后悔吗?一、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放弃抚养权可以后悔吗?(一)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


·怎么才算近亲结婚,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如果有法律规定的近亲情况,那么婚姻登记部门也是不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怎么才算近亲结婚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怎......


·私募基金谁监管者是谁,具体有哪些监管措施?
      私募基金谁监管者是谁,具体有哪些监管措施?一、私募基金谁监管证监会负责监管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


如何理解后抗辩权的法律依据?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