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在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提出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直接辞职就行。但是要与新人交接好工作,这是主动离职的情况。下面让本站我们为您解释一下试用期离职手续的办理。一、你想在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离职信,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需要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辞职提3日通知用人单位,递交手签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具体辞职流程如下: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5.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二、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直接走人就行。如用人单位扣发你工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再要回来就是了。三、被动离职的情况。在试用期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条件,一般情况多为下面二种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公司必须有合法的录用条件和判别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四、离职需要办理如下手续。至少提前一个星期申请。等待人事部将该岗位人员招聘到位。和该岗位新员工进行工作内容交接。签离职单,由你部门领导和公司跟你接触的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自签字之日起算,正式离职。五、以上情况,讲的是主动离职。主要是你和新员工将工作交接到位即可。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即被动离职,被动离职是因为公司或你的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除非公司不给你结工资,否则并不够资格进行劳动仲裁。程序也跟主动离职一致,除非领导觉得有人可以马上接受,你可以马上离职。总结以上的情况就是试用期离职的手续和步骤。主动离职时如果单位扣发您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被动离职的情况是个人原因不符合劳动用工条件或是违反劳动纪律等,除非被扣工资,否则不够资格申请仲裁。若您还有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的问题,请咨询本站律师。
  
  
  
总结:在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提出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直接辞职就行。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北京导游证年审费用是如何规定的,按照怎样的流程审理
      对于已经考取导游证的朋友来说,导游证每年都是需要进行年审的,在办理之前需要留意官方公布的办理时间以及办理地点,由于国家机关一般不支持线上支付,故而了解导游年审需要多少钱也是十分有必......


·合同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有哪些
      合同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有哪些?为保证各项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防止质量缺陷造成使用者的苦恼和不便,国家采取收合同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有效提高建设者的责任心以及工程的安全性。那么国家对于质......


·财产清查的范围是怎样的
      财产清查的范围是怎样的一、财产清查的范围是怎样的财产清查不仅包括实物的清点,而且也包括各种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的查询核对。另外,财产清查范围不仅包括存放于本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也......


·现金社会,贷款买房是最主要的付款方式,贷款买房相对比全款买房
      现金社会,贷款买房是最主要的付款方式,贷款买房相对比全款买房的要多的多。个人贷款进行买房,难度不大,只要认真准备资料,符合条件的,基本上都能成功办理。但是,对于很多第一次购买者来说......


·老人留有遗嘱分配不公怎么办?
      老人留有遗嘱分配不公怎么办?一、老人留有遗嘱分配不公怎么办?老人留有遗嘱分配不公若遗嘱有效也只能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只要老人的遗嘱为合法的,遗嘱就为有效。既使不公平的话那么也需要结......


·对夫妻共有房屋如何立遗嘱 一、对夫妻共有房屋如何立遗嘱?
      对夫妻共有房屋如何立遗嘱一、对夫妻共有房屋如何立遗嘱?1、对夫妻共有房屋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立遗嘱,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2、如果不能......


在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