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财产侵权证明对象是什么?

  财产侵权证明对象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有可能遇到财产侵权,就是侵犯我们的财产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进行起诉,但是要想获得起诉的胜利,还需要证据,因为法律是不会维护没有根据的事情的,所以这就牵扯到了财产侵权证明对象,那么,财产侵权证明对象是什么?
  
  关于财产侵权
  
  一、定义
  
  指各种以财产权益为侵害对象的侵权行为。
  
  二、解释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 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三、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四、行政赔偿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即待证事实。是指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刑事诉讼中是指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和有关的犯罪个人情况及犯罪后的表现。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实体法事实是指对解决民事纠纷或行政争议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包括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含事件和行为)以及当事人的身份及其相互关系。
  
  这就是对财产侵权证明对象的一些解释了。简单说的话,证明对象就是一些在诉讼中需要证据进行证明的一些事实,财产侵权证明对象就是在进行财产诉讼过程中真是缺乏证据证明的一些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事实了。这在民事诉讼中也是十分重要的。
  
  
总结:财产侵权证明对象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有可能遇到财产侵权,就是侵犯我们的财产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进行起诉,但是要想获得起诉的胜利,还需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试用期辞职要交社保吗
      要。试用期也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


·一、离婚时农村房屋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时农村房屋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离婚时农村房屋财产分割规定是这个形势要低一点,双方首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是按照一人一半原则确定,具体如下所述: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


·机动车违章未处理有什么后果
      机动车违章未处理有什么后果一、机动车违章未处理有什么后果机动车违章未处理的,分两种情况:(一)一个记分周期内超出12分当你违章后不能及时查询得知违法行为,有可能多次同样的违章行为,然......


·被当场查到醉驾会扣人吗?
      被当场查到醉驾会扣人吗在身体条件不存在问题的条件下是肯定会被扣下的,醉驾是有可能判处刑罚的。当人们一旦发生醉驾的时候,警察是否当场采取强制措施把人刑事拘留,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当事......


·工伤待遇商业保险规定是什么?
      工伤待遇商业保险规定是什么?工伤待遇商业保险规定是两种费用的话是可以来进行同时主张的,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


·一般案件拘留多长时间开庭?
      一般案件拘留多长时间开庭?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其中立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检察院审查......


财产侵权证明对象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