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可是申请劳动仲裁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那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呢,劳动者要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呢,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告诉您。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者要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关申请仲裁的事项,《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怎么算劳动争议申诉时效?
  一般人都知道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是一年,即《劳动法》第82条所划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怎样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题目的意见》第85条划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又划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的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这里要严格区别“争议发生之日”和“事件发生之日”两个概念。申诉时效是从“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并非以“事件发生之日”起计算。劳动者碰到劳动纠纷时要留意搜集保留证据,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仲裁。可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哪些材料,劳动者又该怎么申请劳动仲裁?这些问题不妨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代为申请仲裁。
  
  
  
总结:劳动仲裁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


·诉讼离婚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说到诉讼离婚构成要件其实也就是指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之后,法官最终才会判处夫妻离婚。也就是说,此时夫妻离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诉讼离婚构......


·在借条上加盖项目部印章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
      项目部公章的使用范围一般限于工程报告、计量、变更及决算资料方面,不包括对外借款用途。但从建筑行业现实情况来看,部分建设施工单位不规范,使用项目部公章确认原材料供货、工人劳动报酬数额......


·疫情信用卡延迟还款会怎样?
      疫情信用卡延迟还款会怎样?疫情信用卡延迟还款会和平时一样,不会被纳入数征信黑名单,对四类人员不影响征信,根据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


·一、根据相关规定人死后需要办哪些手续?
      一、根据相关规定人死后需要办哪些手续?在医院拿到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殡葬流程后,拿到火化证明知道可能需要做的:户口注销:凭1-火化证明、2-户口本办理户口注销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一、醉驾摩托车还无证驾驶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摩托车还无证驾驶有什么后果?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